流氓罪为什么被废除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10 18:26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1:19
流氓罪被废除的最根本原因是由于流氓罪所定罪的范围太过庞大,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定义过于宽泛,可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几乎大多数轻微治安事件甚至稍微不道德的民事行为都可以用这条定罪,容易造成滥用刑罚。如果遇到男女独处乃至打架,都会被定罪为流氓罪。很显然,这个定罪方法是非常不具体且太过于疏忽,已经从原则上违背了定罪流氓罪的初衷。
相信很多人都能够记起那个年代,太多人因为流氓罪入狱服刑,但他所服刑的罪行却与流氓二字并无具体的关联,可能仅仅是因为在街上吵架打架,或者是穿了当下最流行的衣服,由于定罪广泛导致当时有太多的冤假错案发生。
所以流氓罪遭到了民众的大力反对,在97年的时候,流氓罪正式被废除,大家再也不用担心,因为情绪的一时激动,双方吵架就被定为流氓罪,给自己带来灭顶之灾。
流氓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破坏公共秩序以及其他情节恶劣的行为。现《刑法》将流氓罪分解为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猥亵儿童罪、聚众淫乱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
我国现行刑法没有流氓罪的规定,流氓罪被分解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聚众斗殴罪,聚众淫乱罪和寻衅滋事罪四种犯罪。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4、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