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17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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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0 08:03
法律分析:各地要结合深入开展机动车登记查验集中整治,严格落实《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等规定,认真核对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报告与《公告》、合格证记载的整备质量数值,认真核对客车座椅数量,规范轻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登记查验,严禁为“大吨小标”货车、非法改装客车办理登记。
法律依据:《关于开展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嫌疑车辆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三、严格车辆登记查验把关。各地要结合深入开展机动车登记查验集中整治,严格落实《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GA801)等规定,认真核对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报告与《公告》、合格证记载的整备质量数值,认真核对客车座椅数量,规范轻型货车等重点车辆登记查验,严禁为“大吨小标”货车、非法改装客车办理登记。要加强货车检验监管,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检验机构严格检测车辆整备质量,对整备质量与《公告》、国家标准不符的,一律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对在登记查验、检验审核等环节发现货车栏板、货箱、轮胎、轮毂等外观与《公告》明显不符、整备质量存在严重违规嫌疑的,客车座椅数量与《公告》不符合的,及时固定证据,启动深度调查,落实违规机动车产品信息通报和上报要求;对违法违规办理登记、检验的,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