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12 21:20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2 18:25
一、采矿权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 2、经评审、认定的储量报告或相应的地质资料; 3、新设立的采矿企业名称预核准手续。 二、40日内做出采矿权申请受理决定: 准予登记: 1、*签发责任表下发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2、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3、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30日内办理完); 采矿权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登记书和划定矿区范围图; (2)、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4)、依法设立采矿企业的批准文件; (5)、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 (6)、其他资料; (7)、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开采砂、石等提供河道管理部门的批文。 4、缴纳采矿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 收费依据: (1)、地质矿产部、财政部《矿产资源勘查、采矿登记收费标准及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地发[1987]289号); (2)、*第241号令《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5、*签发责任表发采矿许可证; 6、在矿区所在的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