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只能领取一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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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9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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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5 02:17
失业金一般并不是只能领一次。失业人员符合申领要求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持续地按月申领失业金;但是失业人员如果是农村户口,或者符合再次就业等情形的,则可以将就业前的失业金一次性申领完。
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的区别
一、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一般指患病住院)的;
2.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二、失业补助金领取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劳动手册》);
3.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
4.本人书面申请。
三、失业补助金领取流程
1.失业人员可前往本市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
2.申请通过的,于次月1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
3.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
四、失业保险金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但亦不是所有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只有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才能领取属于自己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中断就业;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