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载] 如何避开企业和猎头公司合作中的“坑”(二)签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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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16 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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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7 20:48
前面第一篇说了 如何筛选合作公司 , 最终筛出来符合条件的公司则将进入 签约环节 ,因为签约后才正式启动寻访工作。那么这环有什么“坑”是可以避免的吗?
有人说:不就签个字嘛,这么简单的事情谁不会,哪有什么“坑”!我们先来看一个场景。
Q公司和一家叫KR的猎头服务公司签约1个月后,经历了N位人选的推荐-筛选-远程面试-现场面试……总算入了一个看起来梦寐以求的某某专家,入职5天后各种付款提醒,因为合同中规定入职10天付服务费全款,迟付你就被动了,想和你算滞纳金没商量,所以你得履行条款。于是,一纸*飞来,款出6.5万(7.5万减预付款1万)。
那么,这位“专家”真的是你家人了吗?如果试用期不通过怎么办?重新补人不及时怎么办?就这样全款出去了,土豪!
这签约过程中究竟还有哪些“坑”?除了服务费费率,结款方式,还有入职保证期内补人的说法,客户公司的人不可挖承诺等。
下面,我就从这四个关键点来说说如何来避开 签约 的后遗症。
通常,25%是一个行规,但还可以按上述谈切分,不懂怎么切,就被动接受25%吧。
如果是大客户销售岗位,你要看清对方合同里写的是多少个月的月薪,因为涉及到提成而难以量化这个岗位的年薪,那么一般能接受的做法是月薪*14。 此处有猫腻,猫腻,猫腻 !重要的事说三遍。一旦审合同轻率,这个地方的数字将是16或者18。
服务费计算结果,如不足3万的,则按3万计算,低于这个服务费的岗位基本不需要用到猎头。当然,合同上也会写成4万或5万,看你神眼能不能扫描到位了。
这里值得提醒一句的是,最好自家出一个标准版合同,最好是经过法务审核通过的,这样都按你家合同来谈,相比看不同公司的合同,更能一眼看出哪儿有问题。
一般情况下,人选入职7-10天支付服务费(年薪*费率),如果半个月后不合适辞退,或者人选自动辞职,后续补人不到位的话就是大损失。
那要如何避免呢?要求服务费分期付款,入职后7-10天付一笔,90天保证期结束转正后3天付尾款。首尾款比例一般能谈到6/4,即入职支付服务费比例的60%,转正后支付尾款40%,如果猎头公司坚持7/3的支付比例,就看你谈判水平了,大部分还是能谈到6/4。
如此,一旦人选在保证期内离职,后续又未能及时补到人的情况,至少你支付的不是全款。
如果人选在90天保证期内认为自己不适应企业环境而辞职,或者不合格被企业辞退,则猎头公司是要重新推荐一位合格人选的,就是所谓的补人。但补人的时限要有界定,即多少时间内补人到位,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到位,则退回已支付服务费的30-50%。这条对 补人的效益 起 关键 作用,也是最难谈下来的条款。
所以,在关于保证期内的约定要注意将这项条款沟通下来。
最后一项,是签约中最容易忽视的“坑”。合同条款中通常有对合作期内不得猎聘客户企业人员的约定,一般都写着“合同期内”。
注意了, 此处有风险 !需要提出来和对方沟通,最好改成:合同期满后连续2年内不得猎聘客户企业人员(明确“我家的人,规定期限内不能动”)。因为从与你合作后,对方从你家公司发展情况,从你对用才要求和喜欢好等来判断并匹配你家人才是否也适合另外客户所需,当他爱上你家人之后,1年合同期满,你家的人就已成为被他猎聘的对象了。
以上为我对上述四个关键点分别做的说明,此刻,有没有对 猎头公司合作的签约 细节更能把握了呢?
签完合同,开始“干活”,进入寻访阶段,预知 < 寻访中:你所不知的秘密 > ,请点开蓝字看下回(第三篇)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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