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2-20 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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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8 14:29
或问复仇,对曰:非治世之道也。明天子在上,自方伯、诸侯以至于有司,各修其职,其能杀不辜者少矣。不幸而有焉,则其子弟以告于有司,有司不能听,以告于其君;其君不能听,以告于方伯;方伯不能听,以告于天子,则天子诛其不能听者,而为之施刑于其仇。乱世,则天子、诸侯、方伯皆不可以告。故《书》说纣曰:“凡有辜罪,乃罔恒获。小民方兴,相为敌仇。”盖仇之所以兴,以上之不可告,辜罪之不常获也。方是时,有父兄之仇而辄杀之者,君子权其势,恕其情,而与之可也。故复仇之义,见于《春秋传》,见于《礼记》,为乱世之为子弟者言之也。
《春秋传》以为父受诛,子复仇,不可也。此言不敢以身之私,而害天下之公。又以为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此言不以有可绝之义,废不可绝之恩也。《周官》之说曰:“凡复仇者,书于士,杀者无罪。”疑此非周公之法也。凡所以有复仇者,以天下之乱,而士之不能听也。有士矣,不能听其杀人之罪以施行,而使为人之子弟者仇之,然则何取于士而禄之也?古之于杀人,其听之可谓尽矣,犹惧其未也,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今书于士,则杀之无罪,则所谓复仇者,果所谓可仇者乎?庸讵知其不独有可言者乎?就当听其罪矣,则不杀于士师,而使仇者杀之,何也?故疑此非周公之法也。或曰:世乱而有复仇之禁,则宁杀身以复仇乎?将无复仇而以存人之祀乎?曰:可以复仇而不复,非孝也;复仇而殄祀,亦非孝也。以仇未复之耻,居之终身焉,盖可也。仇之不复者,天也;不忘复仇者己也。克己以畏天,心不忘其亲,不亦可矣。
原文:晋平公问于祁黄羊曰:“南阳无令,其谁可而为之?”祁黄羊曰:“解狐可。”
平公曰:“解狐非子之仇邪?”对曰:“君问可,非问臣之仇也。”平公曰:“善。”
遂用之,国人称善焉。 居有间,平公又问祁黄羊曰:“国无尉,其谁可而为之?”对曰:“午可。”
平公曰:“午非子之子邪?”对曰:“君问可,非问臣之子也。”平公曰:“善。”
又遂用之,国人称善焉。孔子闻之曰:“善哉,祁黄羊之论也!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祁黄羊可谓公矣。”
译文: 晋平公问祁黄羊,说:“南阳没有县令,你认为谁可以胜任?”祁黄羊说:解狐可以。 晋平公说:解狐不是你的仇人吗? 他回答说:您是问我谁能胜任而不是谁是我的仇人。
晋平公说:好。就用他做县令了,全国的百姓都称赞祁黄羊。
过了些日子,平公又问祁黄羊,说:国家没有太尉,你认为谁可以胜任?”祁黄羊说:午可以。晋平公说:午不是你的儿子吗?他回答说:您是问谁可以胜任而不是谁是我的儿子,晋文公说好。
又任用了。全国的百姓都称赞祁黄羊。
孔子听说后,感叹道:“唉,祁黄羊做的是对的,他荐举别人,大公无私啊!” 原文:孟子曰:“舜发于畎亩①之中,傅说②举于版筑③之间,胶鬲(4)举于鱼盐之中,管夷吾举于土⑤,孙叔敖举于海(6),百里奚举于市(7)。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 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8)益其所不能。
人恒过, 然后能改;困于心,衡(9)于虑,而后作;征(10)于色,发于声,而后 喻。入则无法家拂士(11),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
然后知生于忧患而死于安乐也。” 译文:孟子说:“舜从田间劳动中成长起来,傅说从筑墙的工作中被 选 *** ,胶鬲被选拔于鱼盐的买卖之中,管仲被提拔于囚犯的位置上,孙叔敖从海边被发现,百里奚从市场上被选拔。
所以,上天将要把重大使命降落到某人身上,一定要先使他的意志受到磨练,使他的筋骨受到劳累,使他的身体忍饥挨饿,使他备受穷困之苦,做事总是不能顺利。这样来震动他的心志,坚韧他的性情,增长他的才能。
人总是要经常犯错误,然后才能改正错误;。心气郁结,殚思极虑,然后才能奋发而起;显露在脸色上,表达在声音中,然后才能被人了解。
一个国家,内没有守法的大臣和辅佐的贤士,外没有敌对国家的忧患,往往容易亡国。由此可以知道, 忧患使人生存,安逸享乐却足以使人败亡。”
狼 [原文]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
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
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才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
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
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译文] 一个屠夫傍晚回家,担子里面的肉已经卖完,只有剩下的骨头。路上遇见两只狼,紧跟着走了很远. 屠夫害怕了,把骨头扔给狼。
一只狼得到骨头停下了。另一只狼仍然跟着他。
屠夫又把骨头扔给狼,后面得到骨头的狼停下了,可是前面得到骨头的狼又赶到了。骨头已经扔完了。
但是两只狼像原来一样一起追赶屠夫。 屠夫非常困窘急迫,恐怕前后一起受到狼的攻击。
屠夫看见田野里有一个打麦场,打麦场的主人把柴草堆积在打麦场里,覆盖成小山(似的)。屠夫于是跑过去靠在柴草堆的下面,放下担子拿起屠刀。
两只狼不敢上前,瞪着眼睛朝着屠夫。 一会儿,一只狼径直走开了,另一只狼像狗似的蹲坐在屠夫的前面。
时间长了,那只狼的眼睛好像闭上了,神情悠闲得很。屠夫突然跳起,用刀砍狼的脑袋,又连砍几刀把狼杀死。
屠夫刚想要走,转身看见柴草堆的后面,另一只狼正在柴草堆里打洞,打算要钻洞进去,来攻击屠夫的后面。身子已经钻进去了一半,只露出 *** 和尾巴。
屠夫从狼的后面砍断了狼的大腿,也把狼杀死了。屠夫这才明白前面的那只狼假装睡觉,原来是用这种方式来*敌方。
狼也太狡猾了,可是一会儿两只狼都被杀死了,禽兽的欺骗手段能有多少呢?只给人们增加笑料罢了。 【原文】 孔融被收,中外惶怖①。
时融儿大者九岁,小者八岁,二儿故琢钉戏,了无遽容②。融谓使者曰:“冀罪止于身③,二儿可得全不。”
儿徐④进曰:“大人岂见覆巢之下复有完卵乎⑤?”寻亦收至⑥。 【注释】 ①孔融被收,中外惶怖:这里叙述孔融被曹操逮捕一事。
收:捉捕。中外:指朝廷内外。
惶怖:指惊恐 ②琢钉戏:一种小孩玩的游戏。了:完全。
遽(jù)容:恐惧的脸色。 ③冀:希望 。
只:通“只”。 ④徐:慢慢的,缓慢的 ⑤大人:对父亲的敬称。
完:完整,按:这句话比喻主体倾覆,依附的东西不能幸免,必受株连。 ⑥寻亦收至:不久(来拘捕两个儿子的)差役也到了。
寻:不久。收:差役。
【译文】 孔融被捕,朝廷内外都很惊恐。
原文:吴起为魏将而攻中山,军人有病疽者,吴起跪而自吮其脓,伤者之母泣。人问曰:“将军于若子如是,尚何为而泣?”对曰:“吴起吮其父之创而父死,今是予又将死也,吾是以泣。”
从文字中看出吴起是一个怎样的人?
译文:吴起作为魏国的将军进功中山,士兵有得病的,吴起跪地为他吸去的伤口的脓,士兵的母亲看见就哭了,其他的人问,将军对你的儿子那么好,你哭什么呢,士兵的母亲说:”当初他的父亲有病时将军也是这样对待的,他的父亲为报答将军之恩战死了,今天将军这样对待我的儿子,他也会奋战而死的,所以我才哭的。”
戴十,不知道是哪里人.战乱后居住在洛阳东南的左家庄,以给人干活为生.癸卯秋天八月,一名通事在豆田里牧马,戴十去赶马,触怒了通事,用马鞭打死了戴十.戴十的妻子梁氏抬着他的尸体到军营里倾诉.通事是显贵人家的家奴,主人很器重他,就拿出两头牛,一块白金,送给梁氏来替通事赎罪,而且劝说她:"你丈夫的死也是天命.你两个孩子都小,拿了钱可以养家糊口.就是把凶手杀了,对死者又有什么好处呢?"梁氏说:"我的丈夫没有罪而被害死,怎么能说利益呢?只要让这个家奴抵命,我们*去要饭也甘心!"众人改变不了她的主意,就对她说:"你要自己杀这个人吗?"梁氏说:"有什么不敢!"因而取来刀,准备自己去砍杀他.众人畏惧这个妇人对通事的刻骨仇恨,不着等命令下来,就杀死了他.梁氏亲自捧起仇人的血喝了之后,就带两个孩子走了.。
原发布者:sunj979
【原文】 村陌有犬为人所弃者,张元见之,即收而养之。其叔父怒曰:“何用此为?”将欲逐之。元乞求毋弃,曰:“有生之物,莫不重其性命。若天生天杀,乃自然之理。今犬为人所弃,非道也。若见而不收养,无仁心也。”叔父感其言,遂许焉。 明年,犬随叔父夜行。叔父为蛇所啮,仆地不得行。犬亟奔至家,汪汪之声不停。张元怪之,随犬出门,见叔父几死。速延医治之,不日而愈。自此,叔父视犬如亲。 【翻译】 有一条狗被人抛弃了,惊惶不安地在田间小路(走着)。张元看见了,立刻将小狗收养了。他的叔父很生气,(说):“要它干什么呢?”(他)想把小狗重新丢掉。张元乞求(叔父)不要丢弃它,说:“(小狗)也是有生命的东西,不能不重视它的生命。如果是符合实际,出生老死,这是自然的道理。(但)现在它是被人所遗弃,这是有败道义的。倘若看见(它将死)而不收养的话,就是没有仁慈之心了。”(张元)的叔父被他的话感动了,于是就允许(张元抚养小狗)了。第二年,狗跟随着叔父在夜里行路。叔父被蛇咬了,倒在地上不能走了。狗马上奔回家,汪汪地不停叫着。张元感到很奇怪,跟着狗走出家门,看见叔父(倒在地上)已经不省人事。(张元)马上(把医生)请来医治叔父,没过几天(叔父)就痊愈了。从此之后,叔父把狗看作亲人一样。范文正公守邠州,暇日率僚属登楼置酒,未举觞,见缞绖数人营理葬具者。公亟令询之,乃寓居士人卒于邠,将出殡近郊,赗敛棺椁皆所未具。公怃然
【原文】
乌重胤,潞州牙将也。元和中,王承宗叛,王师加讨。潞帅卢从史虽出军,而密与贼通。时神策行营吐突承璀与从史军相近,承璀与重胤谋,缚从史于帐下。是日,重胤戒严,潞军无敢动者。宪宗赏其功,授潞府左司马,迁怀州刺史,兼充河阳三城节度使。
会讨淮、蔡,用重胤压境,仍割汝州隶河阳。自王师讨淮西三年,重胤与李光颜掎角相应,大小百余战,以至元济诛。就加检校尚书右仆射,转司空。蔡将有李端者,过溵河降重胤。其妻为贼束缚于树,脔食至死,将绝,犹呼其夫曰:“善事乌仆射。”其得人心如此。
(选自《旧唐书·列传一百十一》)
【翻译】
乌重胤,是潞州的牙将。元和年间,(契丹人成德(河北正定)军节度王武俊(735年-801)长子继任成德军节度使王士真(759年-809年)之子)王承宗反叛朝廷,朝廷派军队加以讨伐。潞帅(昭仪节度使)卢从史虽然已经出兵,但暗中与王承宗互通消息。(因为)当时(宦官左)神策军行营中尉吐突承璀与卢从史的军队相近,(所以)他与乌重胤谋划到卢从史的营帐抓捕他。这天,乌重胤(进行全军)戒严,潞州军队没有敢轻举妄动的。唐宪宗嘉奖乌重胤的功劳,封他为潞州府左司马,升任怀州刺史,兼任河阳三城节度使。
(后来)恰逢讨伐淮州、蔡州(两地的叛军),唐宪宗命令乌重胤(率军)*近叛军边境,又将汝州划归给(他节度的河阳)。自从朝廷军队征讨淮西开始的三年间,乌重胤与(忠武军节度使)李光颜互为犄角,互相配合,(经过)大小一百多次战斗,最终吴元济被杀。乌重胤因功加封检校尚书右仆射,接着转任检校司空。(当时)蔡州的叛将(吴元济部)有一个叫李端的,渡过溵河投降乌重胤。他的妻子被叛贼抓住绑到树上,脔食至死(将她的肉切成小块一块一块地吃掉,一直到她彻底死掉),(李端的妻子)在将要断气时,还高喊她丈夫道:“好好侍奉乌重胤仆射!”乌重胤得人心就像这样。
驳复仇议 【原文】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圭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尉赵师韫所杀。
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
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
昔日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世。
若日无为贼虐,凡为治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
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以向,违害者不知所以立,以是为典,可乎? 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音厌)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
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
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
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难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以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
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
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于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
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 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
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 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柳宗元简介 柳宗元(七七三-八一九),字子厚,河东(今山西永济县)人。贞元初年进士,官监察御史。
顺宗时,王叔文执政,他任礼部员外郎,锐意推行*改革。不久,王叔文失败,他也被贬为永州司马,迁柳州刺史。
在南方凡十四年,死于柳州。 柳宗元是杰出的思想家,凭着一股积极的热情和出色的才能进行*活动。
改革虽然失败了,中年以后的处境更加悲苦,但这却使得柳宗元有机会深入生活、接近百姓、反思历史,从而使他成为一个卓越的散文家和诗人。他和韩愈是古文运动的两个主要倡导者。
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柳宗元在思想方面所具有的进步的积极的意义,似又因韩愈的某些保守意识而有所不及。 柳宗元的诗,数量较多的是抒写个人抑郁的心情和离乡去国的悲哀。
从这些诗篇里,我们可以看出一个有理想的正直的人在不合理的黑暗社会里遭受到怎样残酷的*!在柳诗中成为特有的新颖题材的是对西南地带少数民族生活进行多方面描绘的作品。其中洋溢着非常浓厚的地方情调和气氛。
至于刻画自然景物的小诗,如《江雪》、《渔翁》等,都是脍炙人口的名作。著有《柳河东集》四十五卷,《外集》二卷。
【注释】 天后:指武则天。伏:表示敬畏的词。
陈子昂:( 661—— 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射洪县) 人,唐初杰出诗人、文 学家。二十四岁中进士,曾任右拾遗之 职。
旌其闾;指在徐元庆的家乡立牌坊或赐匾额予以表彰。 令:律令。
典:法典。 潜:超越本分。
刺:侦察调查。谳:审判定案。
州牧:一州的长官。 戴天:共同生活在苍天之下。
语出《礼记·曲礼》:“父之仇,弗与 共戴天。”枕戈:头枕武器。
《礼记·檀弓》孔子说“居父母 之仇”,“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这几句话引自《周 礼·地官》“调人”条。
调人:官名。《春秋·公羊传》:相 传是孔子再传弟子公羊高著的一部解释《春秋》的书。
引文见 《公羊传》定公四年。 【解题】 武则天当政时,同州下圭(今陕西渭南县)人徐元庆之父徐爽,被下圭县尉赵师韫(音韵)杀害。
后赵师韫入朝为御史,徐元庆则更姓易名,在驿站之中充当仆役。过了很大,赵师韫恰好住在这个驿舍中,徐元庆便趁机亲手杀死了他,然后,投案自首。
对于这个案件,当时朝中有不少人认为徐元庆为父报仇,是孝义刚烈的行为,应赦免他的罪;而陈子昂则认为,按照法律,擅自杀人的要处死。因此,他建议,应当对徐元庆依*死,然后再对他替父报仇的行为予以表彰,并将此事编入律令。
当时,大家都赞同陈子昂的主张。 柳宗元的这篇文章,是驳斥陈子昂的主张的。
他引经据典,说明这种主张自相矛盾,背礼违法,造成混乱。文章虽然从维护封建的“礼”与“法”的尊严出发,调和为亲报仇与守法之间的矛盾。
然而,作者在行文中,却侧重于说明官吏违法杀入应当受到惩处这个观点,对人民群众反抗暴虐官吏的行为客观上予以支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和批判了吏治黑暗和官官相护的社会现实。 文章分析透辟,语言精炼而准确。
反映了作者散文的“峻洁廉悍”。
《伯牙琴》中的:越人遇狗
越人道上遇狗,狗下首摇尾人言曰:“我善猎,与若中分(对半分。)。”越人喜,引而俱归。食以粱肉,待之以人礼。
狗得盛礼,日益倨(读音ju四声。傲慢。),猎得兽,必尽啖乃已。或嗤越人曰:“尔饮食之,得兽,狗尽啖,将奚以狗为?”越人悟,因为分肉,多自与。狗怒,啮其首,断领足,走而去之。
夫以家人养狗,而与狗争食,几何不败也!
翻译:越地的人在鲁上遇到一只狗,(那)狗低头摇尾发出人的语言说道:“我善于捕猎,(捕到的猎物)和你平分。”(那)越人很高兴,带着狗一起回家。喂给它高粱和肉食,象对待人一样对待它。
(那)狗受到盛情的礼遇,日益傲慢起来,猎取的野兽,必定全部吃掉了事。有的人就讥笑那越人说:“你喂它饮食,捕猎到的野兽,狗全部吃了,那狗是干什么用的啊?”那越人醒悟,因此给狗分(野兽)的肉,多的给自己。狗恼怒,咬他的头,咬断了他的脖子和腿,(就)逃跑了。
把狗当成家人养,(然后)却(又)和狗争食,哪有不失败的呢!
寓意:讥讽那些巧言善骗、贪得无厌、凶狠残忍的*小人
感悟:对于恶人和恶势力,不要姑息纵容。到自己无法忍受的时候,就难免自取其祸的。此所谓养虎为患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