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军衔是怎么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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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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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3:43
中国*主要有两大类,分别是文职干部和现役军人,文职干部就不说了没*,详细说一下现役军人的。首先现役军人*分为三大类,分别是士兵*,士官*和军官*,士兵*有2种,列兵*是1个黄拐,上等兵是2个黄拐;士官*有6种,1级士官是1个细银拐与1个银星,2级士官是1个粗拐与1个银星(所有的士官都是1个银星,下面就不说了),3级士官是1粗1细,4级2粗,5级2粗1细,6级3粗,接下来是军官*,军官*也分为三种,尉官,校官与将官,尉官*分为少尉,中尉和上尉,少尉是1条横杠1颗银星,中尉2颗银星,上尉3颗银星,校官分为少校,中校,上校和大校,少校是2条横杠1颗星,中校2颗星,上校3颗,大校4颗,最后是将官,将官分为少将,中将和上将,将官*靠边处有1条金色的麦穗外加金色的星,少将是1颗星,中将2颗,上将3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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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3:43
*级别划分
现行军官*设下列三等十级:
1,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2,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3,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军官*依照下列规定区分:
1,军事、*、后勤军官:
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军官在*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
2,专业技术军官:
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在*前冠以“专业技术”。
*军事委员会*不授予*
*军事委员会副*的职务等级编制*为上将。
*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等级编制*为上将。
*、后勤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
人民*总参谋长、总*部主任:上将;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正大军区职包括总参副总长,总政副主任,总后总装主任政委,大军区海军空军二炮司令政委,国防大学校长政委,军事科学院院长政委)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职:少尉、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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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3:44
通常由将官、校官、尉官、准尉、士官、士兵构成其等级体系,有的国家还设有元帅。以置于肩、领或袖、帽等处的专门徽章符号,标志军人的*等级和所属军种、兵种及专业勤务。*的种类,按其性质,可分为正式*、临时*和荣誉*;按兵役,可分为现役*、预备役*和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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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3:44
一、士兵*肩章版面底色:陆军为棕绿色,海军为黑色,空军为天蓝色。兵的*在肩章版面上缀以折杠,无象征符号。两道折杠为上等兵*;一道折杠为列兵*。兵的*肩章为套式软肩章。士兵有两级,列兵(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和上等兵(现役第二年的义务兵)。
二、士官分为一级士官、二级士官、*士官、四级士官、五级士官、六级士官、七级士官。其中一级、二级士官为初级士官,*、四级士官为中级士官,五级、六级士官为高级士官。初级士官*称谓为下士、中士,中级为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为*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士官*在肩章版面上缀以象征符号和折杠。象征符号、折杠的繁简分别表示士官*高、中、初三等和级别。三道粗折杠为六级士官*;两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五级士官*;两道粗折杠为四级士官*;一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士官*;一道粗折杠为二级士官*;一道细折杠为一级士官*。士官*肩章分硬肩章和套式软肩章。
三、尉官(一杠)一杠一星:少尉,一杠二星:中尉,一杠三星:上尉
四、校官(两杠)两杠一星是:少校,二杠二星是:中校,两杠三星是:上校,两杠四星是:大校
五、将军没有用杠,而是用金色的松叶,直接加上金星。一颗金星:少将,二颗金星:中将,三颗金星:上将
中国人民*的编制*,基本上实行一职编两衔的制度,1994年全国*常委会通过修正的《军官*条例》规定:*军事委员会副*、*军事委员会委员、总参谋长、总*部主任的职务编制*为上将,其他各职级的编制*为: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
副师职(正旅职);中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少尉;
排职:少尉、中尉。
参考资料:http://ke.baidu.com/view/16786.htm#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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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3:43
中国*主要有两大类,分别是文职干部和现役军人,文职干部就不说了没*,详细说一下现役军人的。首先现役军人*分为三大类,分别是士兵*,士官*和军官*,士兵*有2种,列兵*是1个黄拐,上等兵是2个黄拐;士官*有6种,1级士官是1个细银拐与1个银星,2级士官是1个粗拐与1个银星(所有的士官都是1个银星,下面就不说了),3级士官是1粗1细,4级2粗,5级2粗1细,6级3粗,接下来是军官*,军官*也分为三种,尉官,校官与将官,尉官*分为少尉,中尉和上尉,少尉是1条横杠1颗银星,中尉2颗银星,上尉3颗银星,校官分为少校,中校,上校和大校,少校是2条横杠1颗星,中校2颗星,上校3颗,大校4颗,最后是将官,将官分为少将,中将和上将,将官*靠边处有1条金色的麦穗外加金色的星,少将是1颗星,中将2颗,上将3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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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3:43
*级别划分
现行军官*设下列三等十级:
1,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2,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3,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军官*依照下列规定区分:
1,军事、*、后勤军官:
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军官在*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
2,专业技术军官:
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在*前冠以“专业技术”。
*军事委员会*不授予*
*军事委员会副*的职务等级编制*为上将。
*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等级编制*为上将。
*、后勤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
人民*总参谋长、总*部主任:上将;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正大军区职包括总参副总长,总政副主任,总后总装主任政委,大军区海军空军二炮司令政委,国防大学校长政委,军事科学院院长政委)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职:少尉、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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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由将官、校官、尉官、准尉、士官、士兵构成其等级体系,有的国家还设有元帅。以置于肩、领或袖、帽等处的专门徽章符号,标志军人的*等级和所属军种、兵种及专业勤务。*的种类,按其性质,可分为正式*、临时*和荣誉*;按兵役,可分为现役*、预备役*和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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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3:44
一、士兵*肩章版面底色:陆军为棕绿色,海军为黑色,空军为天蓝色。兵的*在肩章版面上缀以折杠,无象征符号。两道折杠为上等兵*;一道折杠为列兵*。兵的*肩章为套式软肩章。士兵有两级,列兵(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和上等兵(现役第二年的义务兵)。
二、士官分为一级士官、二级士官、*士官、四级士官、五级士官、六级士官、七级士官。其中一级、二级士官为初级士官,*、四级士官为中级士官,五级、六级士官为高级士官。初级士官*称谓为下士、中士,中级为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为*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士官*在肩章版面上缀以象征符号和折杠。象征符号、折杠的繁简分别表示士官*高、中、初三等和级别。三道粗折杠为六级士官*;两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五级士官*;两道粗折杠为四级士官*;一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士官*;一道粗折杠为二级士官*;一道细折杠为一级士官*。士官*肩章分硬肩章和套式软肩章。
三、尉官(一杠)一杠一星:少尉,一杠二星:中尉,一杠三星:上尉
四、校官(两杠)两杠一星是:少校,二杠二星是:中校,两杠三星是:上校,两杠四星是:大校
五、将军没有用杠,而是用金色的松叶,直接加上金星。一颗金星:少将,二颗金星:中将,三颗金星:上将
中国人民*的编制*,基本上实行一职编两衔的制度,1994年全国*常委会通过修正的《军官*条例》规定:*军事委员会副*、*军事委员会委员、总参谋长、总*部主任的职务编制*为上将,其他各职级的编制*为: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
副师职(正旅职);中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少尉;
排职:少尉、中尉。
参考资料:http://ke.baidu.com/view/16786.htm#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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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3:4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人民*曾两次拟议实行*制度,一次是抗战初期的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一次是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重庆谈判之后。两次拟订的*等级都与当时*军队的*制度相同,但由于受当时环境的制约,两次拟订的*制度都未能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加强军队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实行*制的问题很快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1950年9月总干部部管理部成立时,就设置了“*奖励处”。1952年冬便着手研究*制的问题。1952年11月26日,总干部部在向**并*的报告中,对实行*制度准备工作等问题拟制了初步计划。
当时总干部部和苏联专家初步制定的方案是将*设为6等20级。元帅3级:大元帅、国家元帅、兵种元帅;将官4级:上将、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3级:上校、中校、少校;尉官4级: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少尉;军士4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士兵2级:上等兵、列兵。
1953年《中国人民**条例(草案)》对上述方案作了修改:增加大校一级;将上将、准上将改称大将、上将;将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改称大尉、上尉、中尉;其它不变。
1955年1月23日,**发布“关于评定*工作的指示”。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正式实行*制,*设置上比1953年条例草案减少了兵种元帅、准尉两级,共设6等19级。
元帅2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大元帅实际未授予);将官4级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4级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军士3级:上士、中士、下士;士兵2级:上等兵、列兵。
但实际授衔时,应*本人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衔空缺未授;增加授予准尉*,这是考虑到当时我军有十几万副排级干部,*决定暂时增加准尉衔,以解决副排级干部的衔称问题。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制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开始实施。
1980年3月12日,****提出,要搞*制。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国人民*实行*制度”。1985年6月,**召开扩大会议,果断地提出割断1965年以前的**,“实行新的*制”。1988年4月13日,《中国人民*军官*条例(草案)》提交七届全国*常委会一次会议审议,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军官*条例》,予以公布施行。士兵*制度同时立法。
新公布的*制度不设元帅、大将和大尉,而以一级上将为最高*。军官*设3等11级,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海军、空军军官在*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军官,在*前冠以“专业技术”。
士兵*按等级分为: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1993年4月*、**发布修改《中国人民*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起,军士长、专业军士划分为四个级别,称谓由低到高为:四级军士长、*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四级专业军士、*专业军士、二级专业军士、一级专业军士。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军官*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设3等10级,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1995年9月10日,八届全国*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设三等八级: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8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2年,并且不再超期服役。根据兵役法,自1999年后,士兵*等级和专业军士、军士长的称谓自行取消,代替的是一级至六级士官。
2009年7月13日,**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部队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从原先一级至六级士官的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分为初级士官、中级士官、高级士官三个等级,称谓由低至高为,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义务兵
列兵:一道细拐 上等兵:两道细拐
士官
一级士官:士官标志加一道细拐
二级士官:士官标志加一道粗拐
*士官:士官标志加一道粗拐一道细拐(粗拐相当于两道细拐,各级别以此类推)
六级士官:士官标志加三道粗拐
尉官
少尉:一杠一星,排职
中尉:一杠两星,排职、正/副连职
上尉:一杠三星,正/副连职,副营职
校官
少校:两杠一星,正/副营职
中校:两杠两星,正/副团职
上校:两杠三星,正/副团职、副师职
大校:两杠四星,正/副师职、副军职
将官
少将:橄榄枝加一星,正/副军职
中将:橄榄枝加两星,正/副大区职
上将:橄榄枝加三星,大区正职到*副*(上将为我国目前最高*,**不授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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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3:4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人民*曾两次拟议实行*制度,一次是抗战初期的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一次是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重庆谈判之后。两次拟订的*等级都与当时*军队的*制度相同,但由于受当时环境的制约,两次拟订的*制度都未能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加强军队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实行*制的问题很快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1950年9月总干部部管理部成立时,就设置了“*奖励处”。1952年冬便着手研究*制的问题。1952年11月26日,总干部部在向**并*的报告中,对实行*制度准备工作等问题拟制了初步计划。
当时总干部部和苏联专家初步制定的方案是将*设为6等20级。元帅3级:大元帅、国家元帅、兵种元帅;将官4级:上将、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3级:上校、中校、少校;尉官4级: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少尉;军士4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士兵2级:上等兵、列兵。
1953年《中国人民**条例(草案)》对上述方案作了修改:增加大校一级;将上将、准上将改称大将、上将;将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改称大尉、上尉、中尉;其它不变。
1955年1月23日,**发布“关于评定*工作的指示”。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正式实行*制,*设置上比1953年条例草案减少了兵种元帅、准尉两级,共设6等19级。
元帅2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大元帅实际未授予);将官4级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4级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军士3级:上士、中士、下士;士兵2级:上等兵、列兵。
但实际授衔时,应*本人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衔空缺未授;增加授予准尉*,这是考虑到当时我军有十几万副排级干部,*决定暂时增加准尉衔,以解决副排级干部的衔称问题。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制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开始实施。
1980年3月12日,****提出,要搞*制。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国人民*实行*制度”。1985年6月,**召开扩大会议,果断地提出割断1965年以前的**,“实行新的*制”。1988年4月13日,《中国人民*军官*条例(草案)》提交七届全国*常委会一次会议审议,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军官*条例》,予以公布施行。士兵*制度同时立法。
新公布的*制度不设元帅、大将和大尉,而以一级上将为最高*。军官*设3等11级,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海军、空军军官在*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军官,在*前冠以“专业技术”。
士兵*按等级分为: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1993年4月*、**发布修改《中国人民*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起,军士长、专业军士划分为四个级别,称谓由低到高为:四级军士长、*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四级专业军士、*专业军士、二级专业军士、一级专业军士。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军官*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设3等10级,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1995年9月10日,八届全国*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设三等八级: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8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2年,并且不再超期服役。根据兵役法,自1999年后,士兵*等级和专业军士、军士长的称谓自行取消,代替的是一级至六级士官。
2009年7月13日,**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部队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从原先一级至六级士官的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分为初级士官、中级士官、高级士官三个等级,称谓由低至高为,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义务兵
列兵:一道细拐 上等兵:两道细拐
士官
一级士官:士官标志加一道细拐
二级士官:士官标志加一道粗拐
*士官:士官标志加一道粗拐一道细拐(粗拐相当于两道细拐,各级别以此类推)
六级士官:士官标志加三道粗拐
尉官
少尉:一杠一星,排职
中尉:一杠两星,排职、正/副连职
上尉:一杠三星,正/副连职,副营职
校官
少校:两杠一星,正/副营职
中校:两杠两星,正/副团职
上校:两杠三星,正/副团职、副师职
大校:两杠四星,正/副师职、副军职
将官
少将:橄榄枝加一星,正/副军职
中将:橄榄枝加两星,正/副大区职
上将:橄榄枝加三星,大区正职到*副*(上将为我国目前最高*,**不授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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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3:43
中国*主要有两大类,分别是文职干部和现役军人,文职干部就不说了没*,详细说一下现役军人的。首先现役军人*分为三大类,分别是士兵*,士官*和军官*,士兵*有2种,列兵*是1个黄拐,上等兵是2个黄拐;士官*有6种,1级士官是1个细银拐与1个银星,2级士官是1个粗拐与1个银星(所有的士官都是1个银星,下面就不说了),3级士官是1粗1细,4级2粗,5级2粗1细,6级3粗,接下来是军官*,军官*也分为三种,尉官,校官与将官,尉官*分为少尉,中尉和上尉,少尉是1条横杠1颗银星,中尉2颗银星,上尉3颗银星,校官分为少校,中校,上校和大校,少校是2条横杠1颗星,中校2颗星,上校3颗,大校4颗,最后是将官,将官分为少将,中将和上将,将官*靠边处有1条金色的麦穗外加金色的星,少将是1颗星,中将2颗,上将3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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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3:43
*级别划分
现行军官*设下列三等十级:
1,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2,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3,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军官*依照下列规定区分:
1,军事、*、后勤军官:
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海军、空军军官在*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
2,专业技术军官:
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在*前冠以“专业技术”。
*军事委员会*不授予*
*军事委员会副*的职务等级编制*为上将。
*军事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等级编制*为上将。
*、后勤军官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
人民*总参谋长、总*部主任:上将;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正大军区职包括总参副总长,总政副主任,总后总装主任政委,大军区海军空军二炮司令政委,国防大学校长政委,军事科学院院长政委)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中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少将;
副师职(正旅职):上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上尉;
排职:少尉、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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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3:44
通常由将官、校官、尉官、准尉、士官、士兵构成其等级体系,有的国家还设有元帅。以置于肩、领或袖、帽等处的专门徽章符号,标志军人的*等级和所属军种、兵种及专业勤务。*的种类,按其性质,可分为正式*、临时*和荣誉*;按兵役,可分为现役*、预备役*和退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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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3:44
一、士兵*肩章版面底色:陆军为棕绿色,海军为黑色,空军为天蓝色。兵的*在肩章版面上缀以折杠,无象征符号。两道折杠为上等兵*;一道折杠为列兵*。兵的*肩章为套式软肩章。士兵有两级,列兵(现役第一年的义务兵)和上等兵(现役第二年的义务兵)。
二、士官分为一级士官、二级士官、*士官、四级士官、五级士官、六级士官、七级士官。其中一级、二级士官为初级士官,*、四级士官为中级士官,五级、六级士官为高级士官。初级士官*称谓为下士、中士,中级为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为*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士官*在肩章版面上缀以象征符号和折杠。象征符号、折杠的繁简分别表示士官*高、中、初三等和级别。三道粗折杠为六级士官*;两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五级士官*;两道粗折杠为四级士官*;一道粗折杠加一道细折杠为*士官*;一道粗折杠为二级士官*;一道细折杠为一级士官*。士官*肩章分硬肩章和套式软肩章。
三、尉官(一杠)一杠一星:少尉,一杠二星:中尉,一杠三星:上尉
四、校官(两杠)两杠一星是:少校,二杠二星是:中校,两杠三星是:上校,两杠四星是:大校
五、将军没有用杠,而是用金色的松叶,直接加上金星。一颗金星:少将,二颗金星:中将,三颗金星:上将
中国人民*的编制*,基本上实行一职编两衔的制度,1994年全国*常委会通过修正的《军官*条例》规定:*军事委员会副*、*军事委员会委员、总参谋长、总*部主任的职务编制*为上将,其他各职级的编制*为:
正大军区职:上将、中将 ;
副大军区职:中将、少将;
正军职,少将;
副军职:少将、大校;
正师职:大校;
副师职(正旅职);中校、大校;
正团职(副旅职):上校、中校;
副团职:中校、少校;
正营职:少校、中校;
副营职:上尉、少校;
正连职:上尉、中尉;
副连职:中尉、少尉;
排职:少尉、中尉。
参考资料:http://ke.baidu.com/view/16786.htm#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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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9 03:45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人民*曾两次拟议实行*制度,一次是抗战初期的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一次是抗战胜利后国共两党重庆谈判之后。两次拟订的*等级都与当时*军队的*制度相同,但由于受当时环境的制约,两次拟订的*制度都未能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加强军队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实行*制的问题很快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1950年9月总干部部管理部成立时,就设置了“*奖励处”。1952年冬便着手研究*制的问题。1952年11月26日,总干部部在向**并*的报告中,对实行*制度准备工作等问题拟制了初步计划。
当时总干部部和苏联专家初步制定的方案是将*设为6等20级。元帅3级:大元帅、国家元帅、兵种元帅;将官4级:上将、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3级:上校、中校、少校;尉官4级: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少尉;军士4级:准尉、上士、中士、下士;士兵2级:上等兵、列兵。
1953年《中国人民**条例(草案)》对上述方案作了修改:增加大校一级;将上将、准上将改称大将、上将;将上尉、一级中尉、二级中尉改称大尉、上尉、中尉;其它不变。
1955年1月23日,**发布“关于评定*工作的指示”。1955年2月8日,第一届全国*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正式实行*制,*设置上比1953年条例草案减少了兵种元帅、准尉两级,共设6等19级。
元帅2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大元帅实际未授予);将官4级大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4级大尉、上尉、中尉、少尉;军士3级:上士、中士、下士;士兵2级:上等兵、列兵。
但实际授衔时,应*本人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元帅衔空缺未授;增加授予准尉*,这是考虑到当时我军有十几万副排级干部,*决定暂时增加准尉衔,以解决副排级干部的衔称问题。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届全国*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制的决定》,1965年6月1日开始实施。
1980年3月12日,****提出,要搞*制。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中国人民*实行*制度”。1985年6月,**召开扩大会议,果断地提出割断1965年以前的**,“实行新的*制”。1988年4月13日,《中国人民*军官*条例(草案)》提交七届全国*常委会一次会议审议,1988年7月1日,七届全国*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军官*条例》,予以公布施行。士兵*制度同时立法。
新公布的*制度不设元帅、大将和大尉,而以一级上将为最高*。军官*设3等11级,将官: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海军、空军军官在*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军官,在*前冠以“专业技术”。
士兵*按等级分为:士官:军士长、专业军士;军士:上士、中士、下士;兵:上等兵、列兵。
1993年4月*、**发布修改《中国人民*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起,军士长、专业军士划分为四个级别,称谓由低到高为:四级军士长、*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四级专业军士、*专业军士、二级专业军士、一级专业军士。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军官*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设3等10级,将官:上将、中将、少将;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1995年9月10日,八届全国*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预备役军官*设三等八级: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8年12月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时间为2年,并且不再超期服役。根据兵役法,自1999年后,士兵*等级和专业军士、军士长的称谓自行取消,代替的是一级至六级士官。
2009年7月13日,**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部队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从原先一级至六级士官的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分为初级士官、中级士官、高级士官三个等级,称谓由低至高为,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中级士官: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士官:*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
义务兵
列兵:一道细拐 上等兵:两道细拐
士官
一级士官:士官标志加一道细拐
二级士官:士官标志加一道粗拐
*士官:士官标志加一道粗拐一道细拐(粗拐相当于两道细拐,各级别以此类推)
六级士官:士官标志加三道粗拐
尉官
少尉:一杠一星,排职
中尉:一杠两星,排职、正/副连职
上尉:一杠三星,正/副连职,副营职
校官
少校:两杠一星,正/副营职
中校:两杠两星,正/副团职
上校:两杠三星,正/副团职、副师职
大校:两杠四星,正/副师职、副军职
将官
少将:橄榄枝加一星,正/副军职
中将:橄榄枝加两星,正/副大区职
上将:橄榄枝加三星,大区正职到*副*(上将为我国目前最高*,**不授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