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14:34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22:41
百分之二十的利息不属于高利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24%和36%实际上是设定了民间借贷利率的三个区间
第一个是依法受到司法保护的区间,即年利率24%以下的民间借贷依法受到法律的保护;
第二个区间是不受司法保护的区间,即年利率超过36%的民间借贷,超过年利率36%的部分*将认定无效,不受司法保护;
第三个区间是自然债务区间,即年利率24%到36%之间,这个区间的债务属于自然债务,当事人自愿履行该区间的债务,*不反对,但如果提起诉讼,要求*保护该区间内的债务,*不会保护。
发放高利贷的行为不一定就违法,只有被认定为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才会被认定为违法,并且,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也不一定就是“高利贷”。
普通民间借贷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二者的区分点关键在于“是否以发放贷款为业”,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如果只是偶尔对外出借款项,而不是以发放贷款为业,则其放贷行为即便超过国家规定的上限,也仅是超过上限部分司法不保护而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利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22:42
不是高利贷。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对于24%和36%两道线,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解释说,我们划了“两线三区”,
1、划了第一条线是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为年利率的24%,这是一条线;
2、年利率的36%以上的利息约定为无效,这就是两线。
3、划分了三个区域,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然债务区,就是24%-36%期间这三个区域。
扩展资料:
4%-36%之间的争议由出借人和借款人自行协调,并尊重既定发生的事实。也就是说,*不保护,但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也不反对。36%的划定可能会对民间借贷造成较大的影响,现实中的确存在不少综合利率超过36%的情况。
据最高法介绍,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民间借贷规模不断扩大。伴随着借贷主体的广泛性和多元化,民间借贷的发展直接导致大量纠纷成讼。2020年全国*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02.4万件,同比增长19.89%;2019年上半年已经审结52.6万件,同比增长26.1%。民间借贷纠纷已经成为继婚姻家庭之后第二位民事诉讼类型,诉讼标的额逐年上升,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参考资料:人民网-超15.4%就算高利贷?听专家这样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22:42
不是。民间性贷款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以上部分的利率不受法律保护。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22:43
如果年息不超过24%,不属于高利贷。如果是年利率20%的话是不高的,折算一下也就是月息一分多。如果是月息20%那就很高了,*只会支持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22:44
根据《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