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3-31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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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2 09:57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中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是指,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中相关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是指该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各项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也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临时聘用的人员和被派遣劳动者。
生产经营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都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办法》分总则、安全培训机构、安全培训、安全培训的考核、安全培训的发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8章52条,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
2004年12月28日公布的《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0号)予以废止。根据2015年5月29日*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0号第二次修正。
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整改问题。
2、积极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3、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杜绝违章作业。
4、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并正确使用。
5、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从源头控制安全风险。
6、可能导致事故的危险因素、紧急情况进行预警和预案制定。
7、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关注员工身体状况和心理健康。
8、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