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3-04-02 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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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5 02:21
粮长制,是明代田赋制度中一个重要而突出的部分。洪武四年(1371)初行于江浙一带,每纳粮一万石或数千石的地区划分为一区,每区设粮长一名,由*指派区内田地多、纳粮多的大户担任。粮长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本区的田粮催征、经收、解运诸事宜。洪武年间,粮长解运税粮至京师(今江苏南京),常蒙皇帝召见,一些粮长还被提拔为官。后来,在江西、福建、湖广等地陆续设立粮长。其职权范围也有所扩大,行使拟订田赋科则、编造鱼鳞图册、检举流人户等职责。嘉靖后,实行一条鞭法,裁粮归里,粮长的职责由里长担任。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5 02:21
粮长制,是明代田赋制度中一个重要而突出的部分。洪武四年(1371)初行于江浙一带,每纳粮一万石或数千石的地区划分为一区,每区设粮长一名,由*指派区内田地多、纳粮多的大户担任。粮长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本区的田粮催征、经收、解运诸事宜。洪武年间,粮长解运税粮至京师(今江苏南京),常蒙皇帝召见,一些粮长还被提拔为官。后来,在江西、福建、湖广等地陆续设立粮长。其职权范围也有所扩大,行使拟订田赋科则、编造鱼鳞图册、检举流人户等职责。嘉靖后,实行一条鞭法,裁粮归里,粮长的职责由里长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