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地安全事故的,需要哪些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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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1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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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1-23 23:08
因不知道你所从事的行业,所以把安全生产中均有可能检查到的内容简要介绍,你可以拣其中需要的参考。
1、应当具备有关法律、行*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是否建立、健全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是否组织制定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是否落实;(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领导要承担责任的)。
5、能否经常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是否有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如果是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安全机构是否健全。(按照规定,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9、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10、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过考核并合格。
11、生产经营单位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情况。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是否具备。有没有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在岗作业。
12、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13、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是否贯彻了“三同时”的要求。(即: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14、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15、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16、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是否依照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对安全设施进行了验收;验收是否合格。
17、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8、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19、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是否有记录和有关人员签字。
20、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是否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21、是否有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22、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是否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是否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23、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是否安排了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24、生产经营单位是否为从业人员提供了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监督、教育了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25、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能够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是否记录在案。
26、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否擅离职守。
27、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