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个人申请和单位申请有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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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3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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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21 15:47
有区别,工伤认定单位申请和个人申请区别如下:
1.时限,单位申报必须在事故发生后30天之内,个人申报时限是事故发生一年之内。
2.费用支付渠道,如果是职工个人申报并认定为工伤,那么在申报前发生的应当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费用全部由单位承担。
3.从申报顺序上讲,首先应该是单位申报,在单位超过30天未进行申报的情况下,才由个人进行申报。
一、何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认定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认定工伤期间工资的发放是按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来的,由工作单位进行发放,一般是12个月。
三、个人申请工伤鉴定有回执吗?
工伤鉴定的回执单就是一个证明,也就是证明当事人收到了工伤鉴定结论,这张回执单劳动者本人是不需要要保存的,这是在劳动这收到了工伤鉴定的结论之后返还给劳动局的,劳动局收到之后得知劳动者已经收到了工伤鉴定结论,用人单位也是不需要保存的,所以个人申请工伤鉴定有回执吗这一问题的答案,也就不得而知了。
四、申请工伤鉴定时需要什么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