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解救人质为什么要活捉犯罪分子而不选择不开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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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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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8:41
第十一条人民*在执行任务时,遇有危及公共安全、本人或者其他公民人身安全和合法财产、公共财产等暴力犯罪行为时,应当根据现场情况和危险程度,及时选择采取持*戒备、出*警示、鸣*警告、开*射击措施,有效预防、制止严重暴力犯罪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第十二条人民*判断可能发生暴力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进行持*戒备,采取相应的戒备状态,并将*口指向安全方向。
第十三条人民*发现犯罪行为人准备实施暴力犯罪行为的,应当进行出*警示,迅速表明人民*身份,并将*口指向犯罪行为人。同时,命令犯罪行为人立即停止实施暴力犯罪行为,并口头警告其拒不服从命令的后果。
出*警示时,应当子弹上膛,打开保险,抠压*支扳机的手指置于扳机护圈外,与犯罪行为人保持一定距离,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支走火或者被抢。
第十四条人民*在现场处置犯罪行为人准备实施或者正在实施暴力犯罪行为,经口头警告无效的,可以视情向天空等安全方向鸣*警告。来不及口头警告的,可以直接鸣*警告。
第十五条人民*判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九条规定的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口头警告或者鸣*警告无效的,可以开*射击。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开*射击:
(一)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抢夺、抢劫*、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使用*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八)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聚众械斗、*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聚众*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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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2 18:42
*解救人质为什么要活着犯罪分子而不选择。不开抢。作为*。捉拿犯罪。是他的职责。不能随便开*。找到足够的证据该判刑的判刑。该拘留的拘留。绝对不能选择不开*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8:42
这是因为首先要保证人质的安全,贸然开*可能会伤害到人质。另外犯罪分子没有过激行为也不能仓促开*,也许通过劝说他会选择自首,所以开*是最后没有其他办法下的选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8:43
我想,*是出于对犯罪分子的人道主义。认为他最不该杀。另外就是,在人质方面恐怕伤了人质,这样就得不偿失了。主要的目的是解救人质,就怕人质。受了伤害,那就不好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2 18:43
这得从我国法律说起了,我国法律实行的是人道主义和*教育。有些人可以涉及案件较多。必须核实清楚。其次。有些犯罪分子不至于*决。所以会优先考虑活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