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严格一致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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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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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02:22
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付款承诺,是银行(开证行)应买方(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
指示开给卖方(受益人)的书面保证书,只要受益人在规定期限内向银行出示与信用证条款相
符的单据,银行保证向受益人人支付相应的款项或保证承兑或议付。信用证是单据交易,银行
只关心单据不关心基础交易,信用证开立后,银行在议付、承兑以及付款等一系列过程中,始
终须认真审核单据,只有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才会使信用证支付方式顺利进行并得以实现,这
是信用证实务和法律机制的一个基石。因此,银行如何审核单据成为信用证支付中关键的一环,
是银行是否支付货款的前提。对于这个问题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和美国《统一商
法典》及各国判例均将“严格相符”确定为银行审核单据的一项基本原则。所谓严格相符原则,
是指信用证受益人请求银行依信用证付款时,所提交的单据从表面上看必须严格符合信用证要
求,银行才予以付款;否则,银行有权拒付。我国银行界常说的“单证一致,单单相符”即是
指单据与信用证之间以及单据之间都要严格相符。根据这一原则,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必须在表
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之间亦应互相一致,否则银行有权拒绝接受受益人提交的单据,并
拒绝付款、承兑、议付;付款、承兑和议付行不得接受单证之间、单单之间不符的单据,否则
开证行有权拒绝偿付上述银行,如果开证行接受不符的单据,开证申请人有权拒绝补偿开证行; 如果受益人或付款、承兑、议付行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的规定,那么银行无权拒绝付款、承 兑或议付,开证行无权拒绝偿付付款行、承兑行或议付行。
这一原则是在国际贸易理论和事务中得到了普遍认同的原则,从各国*的判例可以看出, 各国*对信用证严格一致是支持的。但是各国*对信用证“严格一致”原则的理解上还存在 着严重的问题,例如中国*审理信用证欺诈案件,*常常很轻易地越过单据本身而根据基础 合同的一般纠纷冻结信用证甚至中止信用证的支付,所以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地讨论,这 样对认识信用证的严格一致原则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在英国法上,对信用证单证一致的最深刻地描述是 Sumner 法官在判决中的话:
“There is no room for documents which are almost the same, or which will do just as well.
Business could not proceed securely on any other lines. The bank’s branch abroad, which knows
nothing officially of the details of the transaction thus financed, cannot take upon itself to decide
what will do well enough and what will not. If it does as it is told , it is safe; if it declines to do
anything else, it is safe; if it departs from the conditions laid down, it acts at own risk.” (译:银行必
须严格依照信用证内给它的指示办事来检查单证。以行不能去认为这单证文件差不多,或者也
管用。以行不知道这宗买卖的详情,“差不多,也管用”这句话不是银行有资格讲的。只要银
行严格依照给它的指示办事,不去多管闲事,他就会安全。但以行不依照指示办事,他自己会
冒风险)。1这是英国的 Sumner 法官在 1927 年的一个判例中的话,这段话被认为是对信用证“严
格一致”原则的经典的叙述。Sumner 法官在上述判例中最初确立严格相符原则的目的是消除
银行风险。开证银行在单证没有严格相符的情况下兑付了信用证款项后所面临的风险在于银行
无权向客户(开证申请人)追偿已支付的款项。正如萨纳(Sarna)所指出的:“严格相符”原则很显
然是为了保护客户,给予银行在审核受益人交付的单据时确定单据是否相符的权利,可以减少
恶意的受益人在基础合同中欺诈或不履行的可能性„„”。但如果银行仅仅由于文字上的无关
紧要的出入而拒付,那么诚实的受益人和恐慌不安的买方会发现,他们之间一桩美好的交易被
银行的轻率拒付给打破了。所以信用证商业*或司法观念的确立必须权衡所有这些互相矛盾
的因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9 02:23
最核心的原则就是“单单相符,单证相符”,必须按照信用证的要求去做,尽量言简意赅,不多说,但也不能少说,不要画蛇添足,也不能词不达意,要求怎么做就准确的怎么做,不能想当然的意会去做
银行审核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原则是什么?
严格一致的原则具体表示是“四个统一”,即: \x0d\x0a——信用证与契约的统一 信用证的开立是以契约为条件,凡契约所列明的要点必须在信用证中明文列出。信用证所含的条款必须满足契约所列明的内容和要点。 \x0d\x0a——单据与信用证统一 单据的缮制是以信用证规定的条款为基数。信用证项下...
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是指受益人必须做到
1、严格相符原则,亦称单证相符原则,是指卖方在向银行提交单据要求付款时,这些单据必须在表面上完全符合信用证的要求,银行才予以付款。2、严格相符原则应符合两方面的要求:一是受益人或单证合法持有人交付的单据必须与信用证的要求相符;二是受益人或单证合法持有人交付的单据之间必须相互一致。即”单证...
信用证要求显示内容必须严格和信用证一致吗
信用证要求显示内容必须严格和信用证一致。信用证的开立以合同为依据,一旦开立,成为独立文件,不受合同约束.这是其独立原则.执行信用证要遵守严格一致原则,即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如何理解信用证的独立原则和严格一致原则
执行信用证要遵守严格一致原则,即单证一致,单单一致.
信用证严格一致原则
行严格依照给它的指示办事,不去多管闲事,他就会安全。但以行不依照指示办事,他自己会 冒风险)。1这是英国的 Sumner 法官在 1927 年的一个判例中的话,这段话被认为是对信用证“严 格一致”原则的经典的叙述。Sumner 法官在上述判例中最初确立严格相符原则的目的是消除 银行风险。开证银行在单证...
如何理解信用证的独立原则和严格一致原则
所谓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和欺诈例外原则,前者是指信用证是独立于合同之外的单独的单据买卖,后者则是在信用证诈骗的情况下,开证申请人或开证行可以通过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受益人,并由法院签发“止付令”,从而免除开证行的付款责任,即开证行以诈骗,并经过法院的判决和止付令而解除对受益人履行付款责任...
审核信用证的依据是什么
约束信用证的开出和使用的权威文件是UCP600, 因此审核信用证的先决条件是不违背UCP600, 其次就是信用证必须符合买卖双方的合同的约定,以及受益人能否遵照条款的规定履约。信用证的文字和标点符号的审核也是很重要的方面。
制单结汇原则
制单结汇的原则是单据与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严格一致。具体表现为四个统一:一是信用证与契约的统一,信用证的开立依据就是契约,必须满足契约中的所有内容与要点;二是单据与信用证的统一,单据与信用证的所列内容必须一致;三是单据和货物的统一,单据中的数据和货物应该完全一致;四是单据与单据的统一,...
信用证项下单据制作的三原则分别是
信用证项下单据制作的三原则分别是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单货一致。1、单证一致: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单据与统一惯例和标准银行实务相符;与情理相符。2、单单一致:各单据之间所显示的信息需要一致,但并不是所有单据之间必须显示相同的内容。3、单货一致:单据所列的有关货物的数据和内容,应与契约...
[案例]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的适用
[案例]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的适用 ---人民法院2000年9月6日信用证判决评论 国际商会(ICC)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一般简称UCP500)第13条规定,银行在审查单据时的标准是:单据必须在表面上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相符,并且单据之间也必须一致。但各国法院在适用该基本原则时存在很大的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