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法规定病假允许抵扣公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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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3-22 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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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0 09:25
国家劳动法规定病假不允许抵扣公休假,相关规定如下:
1、年假用事假和病假进行抵冲是不合法的,病假用人单位本身就应支付病假工资的;
2、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规定并没有说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2个月,不管员工进入本企业工作多久,只要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就享有了享受年休假的资格;
3、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法假期规定中关于病假的待遇:
1、职工当月病假1-15天,绩效工资按50%计发,病假16天及以上,当月绩效工资停发;
2、职工当月病假半个月以上的(含半个月)市定岗位补贴停发;
3、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