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过失业金还能享受40.50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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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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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10-10 21:29
领过失业金不能享受4050*。
4050是就业困难人士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享受的优惠*。显然是需要购买社保后才返还一定金额的。所以与失业保险金不能同时享受。
申请程序如下:
1、申请人缴纳当年度养老、医疗保险三日后,凭本人身份证、托管合同书和缴费票据原件,在市档案托管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受理窗口初审,领取《申请表》和灵活就业证明。《申请表》只需填写一至七栏,贴照片。缴费票号、缴费金额和补贴金额部分不填;
2、灵活就业证明由申办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登记盖章;
3、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一式三份)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复核,经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劳动保障事务所留存一份);
4、申请人持《申请表》、《灵活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市档案托管中心受理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5、由市档案托管中心查阅档案,核对出生年月等情况无误后,汇总上报劳动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6、按照发放时间通知,申办人凭身份证和《受理卡》到指定银行领取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保补贴时间从2008年9月开始,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以享受到退休,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补贴标准为申请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全额。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
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