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大病二次报销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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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4-07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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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5 11:40
大病救助二次报销去哪里办理
1、大病救助二次报销的办理地点如下:
(1)患者在市内就诊,3日内直接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住院费用,急诊是十日;
(2)转市外的住院费用,在1个月内将上述材料交本乡镇卫生院经办人员办理结报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大病二次报销流程怎么走
大病二次报销流程如下:
1、参保户将报销所需资料备齐后,交村合作医疗联络员由村合作医疗联络员审核后,报镇合作医疗联络员在由镇联络员送区农易办结报中心进行报销;
2、因疾病住院办理住院手续时,向医院出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直接参与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