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人生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附加安心住院费用医疗保险A款+附加金泰人生重大疾病保险+综合意外伤害保障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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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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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1:18
金泰人生(c款)终身寿险(分红型)
一、产品特色
1、安享终身保障,守护家庭幸福
终身拥有身故或全残保障,不仅可以为家庭的幸福生活提供一个安全的保护伞,而且也为自己准备好一生的保障,抵御不期而遇的风险。
2、保额复利递增,红利双重享受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保障水平将随着年度红利的分配而增加,保额复利递增且免核保体检,真正做到人生风险保障的动态规划。除年度红利外,还特设终了红利,保障更多。
3、资金融通便捷,真情关爱一生
合同有效期内,如急需周转资金,可通过保单质押贷款或减保功能来缓解资金压力,为投保人的生活和事业助上一臂之力,处处体现真情关爱。
4、年金转换自由,养老生活无忧
根据投保人个人的退休养老规划,可在投保后的任意时间,选择将减保或退保所对应的现金价值转换为每年领取的养老年金,领取时间可长可短,能够有效地补充养老金账户,为投保人多姿多彩的退休生活提供强大的经济保障。除投保人外,受益人也可将保险金转换成年金。
二、购买提示
1、投保范围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60周岁。
2、交费方式合同保险费采用限期年交(5年、10年交清)的方式,交费方式由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3、保险期间
合同生效日起至终身。
三、保障责任
保障范围
保险利益
意外身故或全残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非意外身故或全残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按已交保险费金额的125%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按身故或全残时有效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年度红利
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红利是不保证的。
年度红利的分配方式为增额红利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将于每年合同生效日对应日根据所确定的红利分配方案增加合同的保险金额。增额部分也参加以后各年度的红利分配,因年度红利分配而增加的保险金额称为红利保险金额。终了红利
终了红利分为以下两种:
1、关爱金
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一年后身故或全残,且未发生责任免除事项的,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合同终止时有关爱金分配的,本公司将以关爱金的形式给付。
2、特别红利
在合同生效一年后,因上述以外的其他原因导致合同效力终止的,本公司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若确定合同终止时有特别红利分配的,本公司将以特别红利的形式给付。减保时,给付合同减少的保险金额所对应的特别红利
主要特点:
一、保障全面,为客户提供35种重大疾病保障: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组成“重疾险专家委员会”研究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的全部25种重大疾病;
——根据通行的医学标准增加了10种重大疾病;
二、有病治病重疾付,无病养老转年金。灵活的年金转换功能,方便有养老金需求的客户,活着就可以领钱,而且在转换年金后仍可分红。
三、增额红利身价涨,终了红利来受益。做为一款保额分红的产品,客户的身价在不断上涨。
四、保单保障更明白。根据2009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的《保险法》的规定,金泰人生产品条款在“如实告知”、“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给付”、“受益人”、“责任免除”、“年龄误告”、“退保及失效解约”、“现金价值释义”等方面进行了完善,更注重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益的保护。
这是一款集大病、养老、身价为一体的综合性保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1:19
最好问公司的客服,一般客服要比业务员讲的准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11:19
您好,根据您列出来的资料来看,年缴2400元,缴20年,44岁刚好缴完钱,据我的了解,这个时候的现金价值还没够您的所缴保费(48000元),而且后面附加的住院险、重疾险、意外险都是消费型的,而且主险是保障终身的,虽然有分红,但如果要全部拿出来的话,只能做退保处理。而且退保能拿回来的钱是很少的,希望您明白。
具体的情况您可以咨询您的代理人,希望您能弄清楚心里的问题再购买,免得以后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