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单能作为欠款的依据么?还有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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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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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4:16
收货单能作为欠款的依据,如果欠款超过三年了,就超过了诉讼时效。但没欠条,只有收货单,可不可以起诉要看情况,如果收货单可以证明欠债事实的,可以依据该收货单作为证据,向*起诉。如果收货单不能证明欠债事实,单纯依据收货单起诉不行,还必须收集其余可以证明存在欠债事实的证据。
法律分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首先要有证据证明欠款事实,发货清单、借条、欠条、录音录像等可能反映其支款的书面材料,然后至*起诉要求还款并支付利息,可查询其名下有无房产、车辆、存款并进行查封、冻结以便执行。如还款期限届满两年,且期间追要过,需找证据证明,否则超出诉讼时效。如存在担保人,在担保期限内经担保人立为共同被告,要求共同偿还欠款。一般情况下,没有欠条很难证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债权人如果没有借条,可以提供其余证据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找无利害关系的知情人出庭作证,但是仅有人证还不够,还需要有物证协助。提供银行转账证明,证明双方有这笔资金的往来,但是如果仅有转账记录而没有其余证据能证明这笔钱是借款的话,也无法起诉。能证明借款发生的短信,电话录音等证据。欠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钱物归还后,打条人收回条子即作废或撕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4:17
一、你出具给对方的收货单,可以作为结算贷款的证据。
除非你提出比对方的收货单更有证明力的证据,比如你已经跟对方结清货款的证据。否则,该收货单是有证明力的。
二、“定期结算”中的定期二字,十分关键。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
时过13年,对方才起诉,不太合乎常理;因此,你方应当以此作为攻击的重点,主张已过诉讼时效。退一万步,也应当在工程施工结束后进行结算了,何以等到现在?按法律规定,时效从约定的最后还款日期开始计算,不得超过2年。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最长不得超过20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3 04:17
已过诉讼时效,你可以提出抗辩追问麻烦问下 单独的收货单能作为欠款的依据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