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10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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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2-17 07:00
法律分析:1.对于转送外地或者出所就医的人犯以及捕获的看守所逃犯,必须实行武装押解。
2.押解任务由看守干警带领*执行。
3.押解工作应当根据被押解的人数保证安全的需要,配备足够的押解力量。押解途中,必须提高警惕,严加看管,防止发生脱逃、行凶、自杀等意外情况。
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机关、*机关、人民*、人民*到看守所提讯人犯,必须持有加盖看守所公章的《提讯证》或者《提票》。看守干警凭《提讯证》或者《提票》提交人犯。
看守所应当建立提讯登记制度。对每次提讯的单位、人员和被提讯人犯的姓名以及提讯的起止时间进行登记。
第二十三条 提讯人犯,除人民*开庭审理或者宣判外,一般应当在看守所讯问室。提讯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因侦查工作需要,提人犯出所辨认罪犯、罪证或者起赃的,必须持有县级以上*机关、*机关或者人民*领导的批示,凭加盖看守所公章的《提讯证》或者《提票》,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提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