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11 09:0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9:14
足球赛的裁判具有绝对的执法权。也就是说裁判根据与比赛相关的事实所做出的决定是最终的。只有在比赛还没有重新开始之前,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或者助理裁判的意见而改变判罚。
在足球场上裁判拥有至高无上的裁决权,所有球员包括场边的教练都要服从他的决定。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在1986年6月22日,墨西哥世界杯四分之一决赛中,马拉多纳用手打进了一个进球,最终帮助阿根廷以2-1战胜了英格兰。当时突尼斯主裁判纳塞尔判定这个进球有效,即使英格兰门将希尔顿和他的队友一万个不愿意,但还是要接受判罚,以及这个判罚带来的失利。
然而我们要提到的是,一个裁判如果本身就有问题,那么他的权利就会成为他行凶的工具,有时候,适当的*裁判的权利更有利于足球比赛的运行。现在很多足球比赛引进了视频裁判,如此一来可以减少裁判的误判导致比赛结果的不公平。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9:15
足球赛裁判永远追求的是当下操纵的能力——权力有多大,误判的魅力就有多大。
足球裁判不仅要起到判罚的本职,
更要有掌控和引导球员情绪、比赛走向的能力。
足球裁判就是比赛中的一部分,
一场足球比赛的好坏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裁判水平的高低,
这要是足球比赛的魅力所在。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9:15
嘿嘿,现在科学发达,球员犯规有慢镜图,裁判在想吹黑哨就不方便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