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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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6 06:56
林女士与张先生三个月前结婚,打算三年内不生育。现意外怀孕,林女士与张先生决定做流产手术。林女士参加生育保险已有五年,林女士所做的流产手术费用是否属于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能从生育保险中支付吗?
林女士的流产手术如是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经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做的,其费用可以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因林女士所做的流产手术费用属于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是指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需要采取的措施所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林女士所做的流产手术费用属于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可以从生育保险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配合这项基本国策的执行,国家也制定了各项福利和鼓励性*,而生育保险就是国家为有效贯彻和落实计划生育这项基本国策所制定的一项福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