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18 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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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7 18:25
从法律角度讲,您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必须存在两份有效合同:
1、《产品代理合同》,依据此合同您具有公司产品代理资格。
2、《劳动合同》,依据此合同您具有公司正式员工资格。
以上两份合同在法律上各自有效,解除一份合同,另一份仍然有效。
如果您与保险公司只解除了《代理合同》而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您仍然是公司的员工,继续使用工号当然也合法。
如果您本来就没有与公司签定上述合同,也没有在公司上班,您使用公司的名义就不合法。
有一种情况比较复杂:劳动法保护没有与公司鉴定《劳动合同》但实际被公司雇用的员工。如果您是这种情况,您在公司使用员工的工号合法。只有您与公司都承认解除劳动关系后,公司辞退才有效。公司辞退员工必须符合劳动法有关规定,不能单方面任意辞退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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