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身份证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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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6:07
办理身份证步骤如下:1、申领人本人携带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换领期间有急用的,可以同时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3天可取,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有效,法律效力等同于居民身份证;
2、受理窗口受理后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
3、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4、根据身份证的办理进度提示(原则上来说,60天,有条件地区,一般30个工作日左右),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经办地的派出所领取身份证。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5 06:08
您好,居民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机关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申办地点:申领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区*分局、县级市**中心。
2、申请领取手续:由本人提供如下资料:1、户口簿;2、广州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回执。
经国家财政部核准,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缴纳工本费20元。
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申请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1、尚未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
2、第一代居民身份证遗失后仍未补换新证的;
3、因身份证登记项目(姓名、民族、出生日期等)变更的;
4、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证件损坏的;
5、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
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也就告知了*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需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居民身份证是公民的法定身份证件,其主要功能是公民从事有关活动时证明本人身份。公民在使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时,各相关证件使用部门负有核对人、证一致性的义务,确认无误后方可为持证人办理相关业务。
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在此,我们也提醒广大群众,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对于居民身份证等重要身份证件,要妥善保管,尽可能防止丢失、被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