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无责人伤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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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3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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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4 14:39
我们知道买保险都是为了一个保障,汽车也是一样的,一般都是有交强险的,但是哪些是不属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呢?很多人并不知道,关于这个问题,下面就由 我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交强险赔偿范围除外责任
根据《交强险条款》“责任免除”第11条规定,下列损失/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垫付:
1、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2、被保险人所有/管理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3、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
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4、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诉讼费用/其他相关费用。
二、相关法律规定
《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通过上文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交强险赔偿如果是因为故意导致的损失一般是不负责任的,这些在法律上也是有说明的,希望大家可以遵守。以上这些就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可以咨询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