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4 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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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11 18:09
《十个严禁》的具体内容为:一、严禁建设工程不统一受理、审验不分、设置两套审批流程。二、严禁违规、越权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违规设定消防行政许可前置条件。三、严禁违反规定、程序实施备案抽查、查封、强制执行和消防监督抽查。四、严禁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设工程出具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意见。五、严禁违规组织消防技术专家论证,擅自变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六、严禁消防监督执法程序不规范、法律文书弄虚作假。七、严禁利用消防监督执法权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收费任务、强行推销、超量配置各类产品或设备。八、严禁违规强制、重复培训,无收费依据或只收费不培训。九、严禁以各种名义指定消防工程设计、施工、检测、维保单位或技术服务机构及消防器材经销单位、维修厂家。十、严禁干部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经营或参股消防公司,从事消防工程施工、检测和消防产品销售等相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