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丢失补办手续需要什么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02 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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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05:19
居民的户口簿丢失的,户主本人应该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办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字)。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就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员会出具证明,申请补办。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1 05:20
该项应根据当事人目前无户口的原因而定:
1、在当事人符合《国 务 院*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属于该意见规定的8类无户口人员的;
2、可以参照该意见的相关规定,带上有关部门(如:用人单位、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等开具的相关证明及资料,补录户口。
《国 务 院*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节录部分):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外生育、非(未)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未)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未)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八)其他无户口人员。其他原因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承担监护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提出申请,经*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办理常住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