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29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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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4-28 11:46
法律分析:交学费后,如果不去就读,应该退学费。1、如果已经领取了书本等,在退费时,可以扣除相应的费用;2、如果没有发生实际费用,应该全额退回学费。至于是否一定可以退学费,教育及相关部门没有对此作出强制规定。需要学生或者家长和学校双方协商。如果学校无正当理由不退费,学生或者家长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七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