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30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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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6 12:57
企业上市失败的原因
上市之路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对失败教训的借鉴,在企业准备发行上市阶段尤为重要。虽然企业上市失败的原因不尽相同,但根据案例分析,我还是给大家归纳出企业上市失败的典型原因,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盈利能力问题
因为盈利能力问题被否决往往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业绩依赖严重。如税收依赖和关联方依赖,前者的问题常见于科技创新型企业,该类高科技企业往往在一定时期内享受*退税、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有些业绩看起来不错的企业往往在剔除税收优惠后,业绩便表现平平甚至不升反降。
未过会的南京磐能电力,通过分析其招股说明书发现,2006年至2009年上半年,公司所享受的所得税和*减免金额,占了公司同期利润总额的41.4%、42.29%、29.96%和25.78%,而如果以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为基数计算,这一比率还将会更高。
而安得物流则引起关联方依赖的讨论。根据其招股说明书,在2006年至2009年上半年的报告期内,安得物流与大股东美的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收入占同期业务总收入的8.19%、32.53%、
29.56%、27.47%,关联交易产生的毛利额占总毛利的比重分别为48.18%、42.28%、34.51%、30.82%,被疑净利润对关联方存在重大依赖。
第二,持续盈利能力受其他因素的影响比较严重。这方面的因素比较多,如专利纠纷、合资条款、销售结构变化、未决诉讼、重大合同不利影响等。
二、主体资格存在缺陷
主体资格缺陷主要体现在历史出资瑕疵、历史股权转让瑕疵、实际控制人认定不准确和管理层变动四个方面。
历史出资瑕疵。常见于出资人未足额出资或出资的财产权利有瑕疵的情况,2008年被发审委否决的一例个案中,首发申请企业存在无形资产出资问题,公司控股股东以原有申请人无偿使用专利和非专利技术经评估作价2.16亿元向申请人前身增资。该公司设立时,控股股东已将其所属科研部门投入该公司,相关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已由前身公司及改制后的申请人掌握并使用多年,且已经体现在申请人过往的经营业绩中。因此,相关无形资产作价增资存在瑕疵。
历史股权转让瑕疵。由于不少拟上市企业是经国有企业或者集体所有制企业改制而来,其国有股权或者内部员工股权在转让过程中,往往出现瑕疵。如国有股权转让,企业需考虑是否获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的书面批准。
法律法规规定企业上市前职工持股人数超过200人的,一律不准上市;存在工会持股、持股会以及个人代持等现象的'公司也不准上市。而在内部员工持股的清理过程中,IPO申请公司很容易因为各种利益问题在上市过程中被举报或遭受质疑。
某些BVI构架的红筹公司在转为内地上市的过程中,也要注意股权转让问题。如未能过会的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外界普遍猜测其被否原因是由于海外上市未果,转为在国内上市,在企业类型由外资公司变更为内资公司时,由于BVI股权构架的问题,股权交易复杂且存在瑕疵。
实际控制人认定问题。根据未过会的北京福星晓程招股说明书显示,汉川市钢丝绳厂直接和福星生物医药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为41.97%,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问题是,福星晓程的主营业务是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实际控制人对公司业绩的提升没有明显作用。而公司第二大股东程毅作为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成立时的核心技术也是由程毅投入,因此市场猜测,程毅才是福星晓*正的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认定不够准确。
管理层重大变动。创业板明确规定:“发行人最近两年内主管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被否决的天津三英焊业,2009年1月12日,两名董事朱树文、卢迅代替因工作变动辞职的李琦、覃西文进入董事会。此时距离公司申请上市不到一年,最终上市失败。
三、募投资金效益风险大
未过会的赛轮股份,招股说明书显示其募投资金投向之一是生产半钢子午线轮胎,并说明该产品80%用于出口,且北美市场占其出口总额的50%。但在赛轮股份上市的过程中,不曾料到2009年国际环境突变,美国*宣布对产自中国的轮胎实施3年惩罚性关税,其募投项目未来的经济效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这类风险还包括经营模式变化、项目可行性等,这些都需要企业给予全面的分析论证。如上海超日太阳能募投资金的投向是,将光伏电池片产能从现有的20兆瓦扩充至120兆瓦,增加幅度为5倍,同时电池组件产量增加1.82倍。但在2009年,光伏产业还未复苏,在国内也被认为是产能过剩行业,因此公司募投项目是否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都缺乏合理解释。
融资必要性不足也属于募投资金运用的问题。一般来说,企业能够自筹解决资金问题,就没有必要上市融资。如前文所述的福星等公司,申报材料时其账面显示资金充足,是“不差钱”的企业。这样的企业如果仓促上市,往往被怀疑为“上市圈钱”。
此外,募投项目与企业现有生产规模及管理能力不匹配,企业小马拉大车,则会存在较严重的匹配风险;某些投资项目手续不齐,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则存在一定的合规风险。
四、权属纠纷的不确定性
立立电子早在2007年就向*递交了IPO申请材料,于2008年3月5日通过发审会审核,5月6日获得IPO核准批文并完成资金募集。但是,立立电子的上市一直备受社会质疑,被认为掏空另一公司浙大海纳资产并二次上市。*在接受举报后,调查发现立立电子在2002年部分股权交易程序上有瑕疵,存在权属纠纷的不确定性。
2009年4月3日,*发审委在会后事项发审委会议上撤销了立立电子IPO核准批复,并要求将全部募集资金连本带利退还投资者,开了证券市场IPO申请先批后撤的先例。
五、信息披露质量差
创业板首批上市公司神州泰岳曾在2008年冲击中小板未果,在2009年9月24日的网上路演中,神州泰岳董事长王宁对投资者表示,中小板未通过是因为“对审核所关心的问题理解不充分,回答陈述不够清楚,信息披露不够完整,导致委员有不同意见。但是公司本身不存在持续盈利能力及规范运作方面的问题”。
有不少拟上市企业,申请材料未按规定做好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申请文件以及招股说明书准则是对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由于投资者更看重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上市企业在信息披露时,应当坦诚相待,尤其是对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无论准则是否明确规定,申请人公司均应披露。否则,如果在发审委会议上被发审委委员当面指出问题要害,对上市过程的危害性反而更大。
在另一例个案中,某申请企业在成立之初设计了一套“动态股权结构体系”,把内部员工股东分为三档,股东每退一个档次,折让50%的股份给公司,作为公司的共有股权。为此,公司出现了股份代持和多次内部股权转让,但申请材料中对历次股权转让的原因披露不准确、不完整,且未披露股东代持的情形,上市最终失败。
六、财务会计问题
主要指企业滥用会计*或会计估计,涉嫌通过财务手段粉饰财务报表。
2009年12月23日被否决发行申请的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前就遭到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师郑朝晖(笔名夏草)的质疑。2006年到2009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呈增长态势,但是同期的应收账款及存货量同样高速增长,而预收账款大幅下降。应收账款的上升意味着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并没有增加,且大量的存货将影响未来收益。
夏草还指出,华西能源职工的薪酬和所得税费用在报告期内逐年下降,一般而言,如果企业营业收入处于持续增长时期,这两项指标应该逐年上升。综合多种疑问,表明华西能源有操纵报告期内收益的嫌疑。
因此,企业如果在准备上市的过程中出现业绩滑坡,应当暂缓上市步伐,待经营好转以后再择机上市。如果企业股东迷恋于股市火爆的“创富神话”或者迫于资金短缺的压力铤而走险仓促上市,难免偷鸡不成倒蚀把米。
七、独立性问题
未过会的东方红航天生物技术公司,据其招股说明书所知,在2006年、2007年的前两大客户中,上海寰誉达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系公司董事邱斌配偶张莉控股的公司,2006年销售第二大客户上海天曲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系邱斌控制的公司,其销售收入占航天生物同期销售收入的80%以上。虽然航天生物已经声明上述两家公司已在2009年开始注销,但是仍然难免利益输送嫌疑。
而对苏州通润驱动公司被否的质疑声,则是根据招股说明书显示,其兄弟公司常熟市千斤顶铸造厂为其主要供应商,报告期内,2006~2008年来自铸造厂的采购金额在总金额中的占比一直高达12%以上,上市前的2009年上半年才降至9.1%。而且通润驱动的董事、监事均在关联企业任职。
八、企业运营不规范
企业运营不规范往往表现为内控机制薄弱。内控机制是企业管理层为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而制定并组织实施的一套*、制度、措施与方法,对内部人员从事的业务活动进行风险控制和管理。财务核算混乱是内控机制薄弱的常见体现,如原始会计报表与上市申报材料报表存在重大数据差异等。另外还包括资金占用、管理层未尽到勤勉尽责的法律义务等问题,这些都是企业运营不规范的体现。
九、被举报其他问题
*发审委往往会以“补充公告”的方式宣布取消对该公司发行文件的审核,做出这一决定的原因多半是“尚有相关事项需要进一步落实”,但是并不对外公布详情,往往引发坊间对当事公司的种种猜测。
上会前数小时被取消上会资格的同花顺,失利的主要原因是同花顺涉嫌“虚假宣传炒股软件,诱骗股民投入资金升级软件”而被举报,存在影响发行的问题。作为监管部门的*,如果有举报就会尽量核实。
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纠纷在所难免,主要是看企业处理纠纷的应对能力。而且,取消这次上会资格,并不意味着企业不能再次上会。待企业补齐材料后可重新上会,并可能顺利通过。如同花顺在2009年9月24日被取消上会资格后,于11月2日再次上会并通过发行申请,并于12月25日在创业板挂牌交易。
十、中介报告瑕疵
企业IPO一般要聘任中介机构,如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IPO的成功与否,除了企业的基本素质之外,还包括中介机构的专业能力以及服务质量。
中介报告瑕疵往往见于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律师报告。如评估报告未经具备评估资格的评估师签字,或者相关评估机构不具备评估资格,均可被发审委认为是无效评估报告,评估结果便不能作为企业某个经营活动的依据。
企业在上市过程中也可能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要注意审计报告的签名、签字是否有错。律师报告同样如上述情况,一定要找有经验的审计、律师、评估部门参与企业上市,否则就是花小钱坏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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