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30 13:34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16 06:26
法律分析:烈士老年子女算烈士家属。*烈士家属是指*烈士的父母、配偶、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和未满十八周岁的弟妹,以及抚养*烈士长大的其他亲属。烈士可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抚恤待遇。凡是按规定享受定期抚恤待遇的优抚对象死亡后,除发给当月定期抚恤金外,另加发半年的定期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同时注销定期抚恤金领取证。
法律依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十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烈士遗属,享受定期抚恤金:(一)烈士的父母或者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的;(二)烈士的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残疾或者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三)由烈士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正在上学而无生活来源的。符合前款规定条件享受定期抚恤金的烈士遗属,由其户口所在地的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定期抚恤金领取证,凭证领取定期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