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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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4-28 04:44
法律分析:根据征求意见稿显示,此次医保目录调整依然是有进有出。本次可调入目录内的药品包括:
1.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
2.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
3.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
4.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