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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15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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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9-10 23:37
你可以参考下面的帖:http://www.17315.cn/post/p.asp?/=179696 证券法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八十八条 未经法定机关核准,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的,责令停止发行,退还所募资金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处以非法所募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对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证券设立的公司,有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机构或者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 府予以取缔。
(上海交大保赛维权团)情况、信息、探讨
一、一个事实
十一月上旬由交大保赛上海维权团发起的,由全国十三个省市三十二名代表组成的保赛维权联盟(筹)成员,汇集西安,抱着了解案件进展,反映维权呼声,探讨解决方案的态度和目的走访了**相关部门、雁塔*和保赛公司。
此行的代表是带着数百名办理了授权委托手续的维权股民的嘱托,抱着认真探讨、严肃负责的态度前行的。事先在一个半天带晚上的予备会议上,大家就发问的内容程序,主谈人提问的顺序都作了精心安排。
11月5日下午当我们进入保赛大楼,只见现管理层的王李安、王智东、张静及二三个办公人员在位。办公楼及办公室里一片安静。
双方在会议室落座后,即展开了交流。首先,我们对现管理层在非常时期仍坚持工作,稳定局面,探讨出路,表示认同和理解。在交流过程中,保赛人员对不少问题的回答吞吞吐吐,言不由衷,没有实事求是客观地介绍情况,代表们感到不满。但在目前事态不明朗阶段,重要的是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基于此,双方着重就保证股东权益的几条出路,保赛的历史报表,维权联盟的办公场所及代表来西安的维权旅费等重点展开讨论。因一些事涉及到现在的法人代表郭立安已入狱,及资产已被*控制的事实,双方就保赛报税务的历史财务报表,明天交与股东代表达成一致意见外,其余问题以明天带意见给*由*定或转致郭立安再定。双方以轻松的气氛分手。代表们感到保赛问题的严重、尖锐,不一定要以激烈的态度,尤其是主要祸首郭立安入狱的情况下,没必要对留守人员怎么样。因此在会谈中,一位股东代表声讨郭立安及公司以往对投资股东的恶劣诈骗和掠夺时,将小纸杯倾翻在桌上,此外并无肢体冲突等一类事的发生。股东代表认为保赛大楼内的财产都是自己的,并无因情绪去损害财产。到了第二天在雁塔分局,众所周知的事实发生了,即保赛的现管理层将原答应给的保赛生物技术公司的2003—2007年度及2008年半年的报税的财务报表不给了,给的是英文版的GFRP的报表,理由是我们现在只是GFRP的股东与保赛无涉。这让我们维权的代表们感到震惊和生气。至于保赛后来公告还是称我们是股东,这与他们前面拒绝出示保赛报表形成了悖论。只能说明保赛报表与它先前公布的大相径庭,原先报表造假的程度和危害是骇人听闻的,其都不敢拿出来示人,别的还能说明什么呢?
保赛所谓的公告完全是无中生有,“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以保赛过去的所为,看保赛的现在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关键不在这里,关键是我们一行的代表对保赛的现状了解较多,由于参会的保赛现管理人员的搪塞和沉默,不能得到中肯的介绍及令人信服的数据,连“雾中看花”的程度都没有,这怎能让与会股东代表放心呢?
至于保赛公告中所谓股东代表提出了一些个人要求没能满足之类的语言,更不值得反驳,这只能说明保赛一是想离间股东间的关系;二还是将自己放在不落实*通知及*四部门意见的对立面,没有诚意和不想解决实际问题,在错误和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二、三条信息
1、通过与*雁塔分局毛大队长的交流,大家感到比较欣慰的是:*在前一阶段对保赛及郭立安资产的查实和控制已有七、八千万人民币价值的基础上,在上海维权团提供了有关情况及资料后,又查实和控制了价值二、三千万人民币的资产,现控制资产总数已达人民币亿元以上(由于董爱菊等人未例入在案,故其名下的资产还未及涉入)。
2、保赛公司证券部的陆昕、小马、小韩等人均在逃不见人影,所有股民资料不见踪影。张静、王李安称自张静去年12月进保赛证券部任经理及王李安对口该部门工作以来至今年8月郭立安进狱,张静、王李安均没有拿到及保留有这些资料。这说明,其内黑幕重重,郭与陆有着毁踪灭迹的行为,。陆昕名下高达数千万的资金现不知去向,要全力追回。
3、所谓保赛股东张锁成还是中信股权托管中心的总经理,目前在逃,应该说是郭立安、张锁成、陆昕等一伙勾结在一起,炮制了“保赛门”事件,现*正以洗钱罪的罪名全国辑捕张锁成。由于张锁成利用其特殊的身份,运用**授予的公信力大肆作假,这之中地方**及有关部门难避其责。
三、三种探讨
1、郭立安的出路问题。郭立安现在是以“擅自发行股票罪”名入狱的,他犯的仅是此罪吗?!多年的痛苦经历难以言表,我们想大多数“股东”都是不认同的,即他犯的还有“集资诈骗罪”。二者的侦察方向、查处手段、处理方式是有很大差别的。后者的“帽子”更符合实际。郭立安的资产及董爱菊等人的资产才更会以追赃及赔偿方式给上当受骗者进行民事赔偿。郭在公开信中说以他的财产作担保进行上市运作,这又在“忽悠”人了,其实他的资产最后是要被进行民事赔偿的,并远远不够。在全体受骗股东的努力下,郭立安进去了,国家的公权力和法律从根本上来说是严肃的,不能说你要抓就抓,你要放就放,我们在前期的《郭立安之流的犯罪行为还应以集资诈骗罪论之》的专文中,从虚假宣传;虚订协议;虚构业绩;虚设销路;虚立股东;虚假注资;虚换市场;缩股侵吞等八个方面作了揭露,这完全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论述的。国家的法律一定是公正的。如果在某些地方某个时段走了样,那我们就上最高领导层去反映,去北京维权。郭立安的犯罪行为,退一万步讲以他的危害性和恶劣影响,无论以什么罪名判,其实刑是免不掉的,然后他的法定代表人和股份都将不复存在。
2、中信股权托管中心和张锁成问题的暴露,理应引起我们全体受骗股东以新的视野和新的角度来考虑保赛的出路及我们受害者的赔偿问题。从法理上来说股权托管中心是同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性质是一致的,即他的言论行为及做出的承诺带有公信力的,如犯错,应即对其合伙成员进行无限的民事赔偿,而不是有限责任。而股权托管中心更是在**特许下开办的,带有**公权委托管理的性质。上海只有一家股权托管中心,且不是有限公司性质,开明宗义是一个具有公信力的服务平台。而陕西省此类中心有三家,除中信外还有陕西省和三秦。政出多门,人员良莠不齐,不法分子混迹其中,不乱象丛生,不出乱子才怪。**的管理及监管职能到哪里去了,其公信力何存。因此**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负民事赔偿责任,或在**的主导下对保赛进行多方案的善后处理,这是我们的又一重要观念。
今年三月的人代会期间,在北京参加*的陕西省高级人民*院长安东代表指出“目前我国在社会道德、法律关系层面都存在不诚信导致的社会问题,这对社会风气及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危害。而一些地区和部门行政行为随意,一些干部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则严重损害了党和**的形象”。安东代表建议“建立**信用监察制度,对因为失信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损失的,或者因为失信影响**形象的,相关的责任人员和机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有识人士的真知灼见。
3、所谓的“上市运作”。现保赛的历年业绩和生物介质的神话,正走下神坛,加之近期美国遭遇百年不遇的经济危机,上市转板谈何容易。郭现施展浑身解数,又一再承诺,身陷囹圄的他是否想免去“牢狱之灾”,他的言行可信度还有多少?过去长篇大论的上市计划书,董事会决议够详尽了,现在还想重*旧业吗?因此,由谁进行上市运作,是否要有广大中小股东代表的参与及监督,可*作性又有多少?这些都需要进行认真评估。既然技术先进,国内市场巨大,国内生物领域、医药领域有实力、有创造力的大公司不在少数,请将视野投过去又如何?!这之中地方**是大有用武之地的。
上海交大保赛维权团
2008年11月22日
【笼中熊88】编辑
参考资料:http://www.17315.cn/post/p.asp?/=179696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0 23:38
如果该公司从事咨询业务不违法。
如果该公司从事经纪业务,投资业务,投资基金业务等,会有很多要求。一般公司都无法取得资质。国内很多公司打着投资咨询的名头,私下里开展经纪业务,投资基金业务。属于违法违规操作。
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