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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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1:09
答:工作证为校学生会干部身份证明,所有系学生会干部必须爱护并妥善保管。工作证供学生会干部在日常工作中以及对外工作时使用,应佩带规范、得体。工作证仅供我系学生会干部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抵押或进行不正当活动之用。工作证须妥善保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立即向办公室报告并补办。若本届学生会干部有人员中途退出,其工作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收回。工作证制证时需写明发证日期及有效期,并加盖“海南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学生会”印章方才有效。由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学生会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1:10
、凡按学生会干部均发给工作证,工作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凡在工作中,持证人均须佩戴工作证。 3、持证人自觉接受全学院师生民主监督,不得利用职权、佩戴工作证进行不正当活动,否则视情况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4、工作证须妥为保存,如有损坏或遗失应立即向秘书处报告并补办。 5、秘书处负责制证工作,并实行统一编号管理。 6、工作证编号为七位数,前两位为届数编号,中间两位为部门编号(前一位为部门英文字母编号,为一位为“1”或“2”,“1”代表本部门,“2”代表附属机构),后三位为部门内部编号。 7、工作证制证时需写明发证日期,并需加盖“新闻系学生会”印章方才有效。 8、干部任期完满,须将工作证交还学生会。 9、秘书处对学生干部工作证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上一篇:体育新闻与传播系各部门工作职能 下一篇:新闻系学生会成员行为规范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2 11:10
1、凡按学生会干部均发给工作证,工作证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