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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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8:31
前的销售渠道有:
1、信托公司自设财富中心;2、信托公司委托金融机构代销,如银行、券商等;3、信托公司找到第三方公司代销(这个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应该是第三方公司向其投资人推荐信托理财产品,而在信托公司这边,是向信托公司推荐客户)。
认购流程:
1、从如上三个渠道获取信托产品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投向、风控措施、期限、预期收益率等。
2、确定认购产品;
3、认购。。。。。。正常情况下,应该是投资人见到信托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信托说明书后签约,然后打款到合同中指定募集账号;但是,因为信托产品近几年的热销态势,现实中更多时候是信托公司确定募集账号后,投资人先行打款认购抢占份额,之后再签署信托合同(打款账号可以通过产品信息来源或信托公司客服热线确定),即实际操作中较多先打款后签合同的情况。
4、等待信托计划成立的公告和确认书(某些信托公司不出具,只会返回一个资金到账的东东)
目前在实际操作中是不存在注册地的*的。
在信托计划正式开始发行之前,相关的销售渠道就已经有了该产品除募集账号外的其他信息,经常会遇到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预期收益率的情况。不同的预期收益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该产品的风险,但是这事儿不绝对,还得看产品的结构设计。
题主说的刚性兑付,这是个传说中的约定,即,并没有法律约定信托公司必须要给投资人实施刚性兑付。《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中规定只要信托公司按照信托合同中约定履行了受托人职责,真正出现投资亏损的话是需要投资人自己承担的。
当然,实际操作中,信托公司出于维护自己声誉也好、满足监管层保兑付维护社会稳定的要求也好,最终出了问题的信托项目也都想办法处置好并兑付了。这又一次体现出咱社会主义制度的好了。
但,只要信托行业还要往前走,刚性兑付必须要也必然会打破,这才符合投资风险与收益匹配的原则,促进整个金融体系更加健康发展。(不要小看这点,有了健康的环境,社会经济才能健康发展,我们也才能过得更幸福)
所以,仔细辨别产品的风险,挑选符合自己理财目标的产品,不要盲目追求高收益。理财,安全是第一位的。
目前国内的信托产品,绝大多数属于反向信托(非正式词汇),即先有资金用途、投向、收益率,再来找投资人。是属于融资性质的。融资方实际的资金需求在那里摆着,少了不行,多了也不见得想要,所以募集不了融资方拿去干不了事儿啊。所以实际中有好些项目就是先发行,看能募集多少,市场反响好一次募集完毕就over,没有的话先成立一期,过段时间再重新开放募集。
真要投资信托的话,这个需要问下向你推荐的机构,毕竟投资人资金打入募集账户后在信托计划正式成立之前是只计活期利息的。有些投资人就喜欢把资金放在货币基金里面,让其理财经理关注成立时间,好在成立之前的最后时刻认购。。。(好吧,有些有钱人就是真么算计的),这种情况又极为可能导致信托计划募集时间延长。。。大家都在观望,都想等最后时刻
所以,看准了您就买吧,能买的起信托的都是挣大钱干大事儿的人,不要太在意这些小钱。对吧,土豪同志。。。有时候优质项目,也许您这一等就没了,还得再等待下一个优质项目的出现,中间的时间成本,享受生活多好呢。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09:49
1.信托合同理论上是需要在信托公司注册地进行签署,但是现在各家三方销售公司和信托公司自己的财富中心都可以直接购买,不推荐网上购买;
2.刚性兑付只是银监会对信托公司不成文的一个约定,是大家都在保持的一个底线,但是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支持,所以说信托并不是没有任何风险,只是各家信托公司都会把风险控制在最低,收益率的差别主要是项目差别,像一些银行股权、上市公司股权质押信托,风险低,变现能力强,那么融资公司自然不会愿意承担高额利息,所以收益率相对较低,而像现在国家*比较严的房地产,矿产等项目,收益率就高一些;
3.信托项目资金是固定的,筹满为止,所以具体的成立日期要咨询信托销售人员。
碰到多少客户打自己的小算盘导致错过最后封账日期的,说多都是泪,提这个是让同业人员提前了解客户资金状态。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11:23
1 这个问题的答案是都可以买,具体的销售渠道构成南区熊猫已经回答的很清楚了。
2 不同信托产品的收益率存在差别,项目风险是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影响最后销售给投资者的收益率的因素有很多,从项目类型、实际风险、融资方实力、还款意愿到信托报酬率、保管费用乃至销售渠道提成、同类型项目平均收益率等等都会或多或少造成影响。说到底,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信托项目是非标准化的金融产品,没有统一的评判标准。刚性兑付是另外一个不成文的潜规则概念,相当于项目风险全部由信托公司承担,没有传递到投资者,但这不影响信托公司根据项目风险来制定产品收益率。
3 信托产品的截止日很灵活,基本遵循先到先得原则,就是预约够了项目融资额度就成立,越快把资金交给融资方越好,融资方是不可能只是傻等着这笔资金的。反之,也会有某个信托项目挂在网上一段时间,预约数额还是达不到预期额度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一般有两种后果,一种是融资方急着用钱没办法,没达到理想的额度也就将就了,拿过来先用着,就把信托项目先成立了,但是成立的规模比原来预期的小;第二种就是资金迟迟不到位,融资方通过别的渠道已经拿到了资金,不需要了,那么信托项目也就黄了。所以说信托产品没有截止日期很正常,能不能成立都还不知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