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都是汪清户能在长春民政办理离婚手续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8-24 16:2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8 23:40
两人都是汪清户,如果户籍在长春,就能办理离婚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对夫妻(未婚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度及所得财产的分配方法、原则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办。
申办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