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个边界条约是在什么情况下签订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18 03:03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22:16
尼布楚条约
中文名称: 尼布楚条约
发生时间: 1689年
所属年代: 清代
发生地点: 尼布楚
事件介绍
《尼布楚条约》
中俄两国缔结的第一个条约。正式名称是中俄《尼布楚议界条约》。康熙二十八年七月十四(1689年9月7日)由清*全权使臣索额图和沙俄全权使臣戈洛文签订于尼布(今苏联涅尔琴斯克)。
从17世纪中叶起,沙俄殖民者先后侵入中国黑龙江流域长达数十年之久,入侵范围遍及黑龙江的上﹑中﹑下游。侵略者在黑龙江两岸强筑城寨村屯,抢劫村庄,勒索毛皮,捕捉人质,奸淫妇女,虐杀居民,策动当地头人归顺*。清*多次向*提出*,要求停止对中国东北边疆的侵略并引渡逃人,沙俄不予置理。为了保境安民,康熙帝于平定“三藩之乱”后,采取了一系列加强中国东北边防的措施。二十三年,沙俄侵略军又屡次下窜黑龙江中下游进行强扰。鉴于雅克萨已经成为沙俄侵略黑龙江流域的前哨阵地,康熙帝遂于二十四年正月谕令都统公彭春﹑副都统郎谈﹑班达尔沙﹑黑龙江将军萨布素,统兵由水陆两路进取雅克萨。经两次战斗,打击了沙俄的侵略气焰,迫使沙皇*“乞撤雅克萨之围”,并派戈洛文为大使,前来中国举行边界谈判。十一月,清*为表示谈判诚意,宣布无条件停火,停止攻城。二十八年七月初八,中国使臣索额图和*使臣戈洛文在尼布楚开始谈判。在谈判过程中,俄方先后提出两国“以黑龙江至海为界”﹑“以牛满河或精奇里江为界”和“以雅克萨为界”等三个侵略性方案,均为中方严辞拒绝。经过半个多月的谈判,双方达成协议,于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正式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条约有满文﹑俄文﹑拉丁文三种文本,签字后即行互换。中俄《尼布楚条约》共分六款,其中有关中俄两国东段边界的规定是:两国以流入黑龙江之额尔古纳河﹑格尔必齐河为界,再由格尔必齐河发源处沿外兴安岭“直达于海,亦为两国之界”。唯乌第河与外兴安岭之间的地方暂行存放待议(第一款)。条约还规定:“俄人在亚(雅)克萨所建城障,应即尽行除毁。俄民之居此者,应悉带其物用,尽数迁入俄境”(第二款)。条约还就两国互不收纳逋逃﹑居民不得擅自越界﹑贸易互市等事宜作了具体规定。中俄《尼布楚条约》明确规定了中俄两国的东段边界,从法律上肯定了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的广大地区是中国的领土。*事实上承认侵略中国黑龙江地区为非法,并将其侵占的一部分领土交还中国。与此同时,*通过条约将中国让予的贝加尔湖以东尼布楚一举纳入它的版图,将乌第河与外兴安岭之间的地方划为待议地区,并获得重大的通商利益。中俄《尼布楚条约》是一个平等条约,是双方经过平等谈判﹑中国*作了让步的结果。条约的订立为中俄两国关系的正常化奠定了基础,维护了中国的领土完整,使中国东北边疆获得了比较长久的安宁。
中俄尼布楚条约(1689.9.7)
此为拉丁文之汉译本,《尼布楚条约》的正式文本是拉丁文本,在会议上经过宣读核对,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互换文本,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
中国大皇帝钦差分界大臣领侍卫内大臣议政大臣索额图,内大臣一等公都统舅舅佟国纲,都统朗谈,都统班达尔善,镇守黑龙江等处将军萨布素,护军统领玛喇,理藩院侍郎温达;俄罗斯国统治大俄、小俄、白俄暨东、西、北各方疆土世袭*天佑君主约翰·阿列克歇耶维赤及彼得·阿列克歇耶维赤钦差勃良斯克总督御前大臣费岳多·鄂斯塔斐耶维赤·乌拉索夫,总主教谢门·克尔尼次克于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两国使臣会于尼布楚城附近,为约束两国猎者越境纵猎、互杀、劫夺,滋生事端,并明定中俄两国边界,以期永久和好起见,特协定条款如左:
一、以流入黑龙江之绰尔河,即鞑靼语所称乌伦穆河附近之格尔必齐河为两国之界。格尔必齐河发源处为石大兴安岭,此岭直达于海,亦为两国之界;凡岭南一带土地及流入黑龙江大小诸川,应归中国管辖;其岭北一带土地及川流,应归*管辖。惟界于兴安岭与乌第河之间诸川流及土地应如何分划,今尚未决,此事须待两国使臣各归本国,详细查明之后,或遣专使,或用文牍,始能定之。又流入黑龙江之额尔古纳河亦为两国之界:河以南诸地尽属中国,河以北诸地尽属*。凡在额尔古纳河南岸之黑里勒克河口诸房舍,应悉迁移于北岸。
二、俄人在雅克萨所建城障,应即尽行除毁。俄民之居此者,应悉带其物用,尽数迁入俄境。
两国猎户人等,不论因何事故,不得擅越已定边界。若有一、二下贱之人,或因捕猎,或因盗窃,擅自越界者,立即械系,遣送各该国境内官司吏,审知案情,当即依法处罚。若十数人越境相聚,或持械捕猎,或杀人劫略,并须报闻两国皇帝,依罪处以死刑。既不以少数人民犯禁而备战,更不以是而至流血。
三、此约订定以前所有一切事情,永作罢论。自两国永好已定之日起,嗣后有逃亡者,各不收纳,并应械系遣还。
四、现在俄民之在中国或华民之在*者,悉听如旧。
五、自和约已定之日起,凡两国人民持有护照者,俱得过界来往,并许其贸易互市。
六、和好已定,两国永敦睦谊,自来边境一切争执永予废除,倘各严守约章,争端无自而起。
两国钦使各将缮定约文签押盖章,并各存正副二本。
此约将以华、俄、拉丁诸文刊之于石,而置于两国边界,以作永久界碑。
康熙二十八年七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