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单位要求自愿签订放弃休假的声明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18 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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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4:38
一、这是企业对付劳动行政部门的通常做法;
二、如果不是自愿签订的,当然也就没有法律效力;
三、根据目前的现状,这个声明可以签,但用工单位也必须依法给付加班费。
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五条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第七条规定:单位不安排又不给加班报酬的,由人社局应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拒不支付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的单位,对直接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追问单位要求在声明上写上同时放弃加班补偿以及法律追偿的话,有没有法律效力?
追答 后面二句话,肯定是违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你还在上班不好处理,可以先等着,等到你离职时,立刻申请仲裁,你肯定能赢。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9 14:38
如果该声明与国家规定中相关条款相抵触,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在自愿前提下签署的声明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