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咨询下工伤死亡赔偿的问题,谢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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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9 21:37
1、看来你已经看过*的工伤保险条例,你说的情况超过了工伤认定的标准,不能构成工伤了。条例规定为48小时,其实49小时和48小时并无实质区别,但在法律上既然这么定了,那就有实质区别。
2、不能认定工伤,也就无法得到工伤补偿。但按广东省的规定,职工因病死亡的,公司有抚恤的义务。公司要支付3个月工资的丧葬补助费,6个月工资的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6个月工资的一次性抚恤金,合计15个月工资(是当地上年度平均工资,不是本人工资)。
3、养老保险通常会规定有职工因病死亡的抚恤待遇,如果珠海有类似的养老保险规定,那就按规定由社保出抚恤,企业不再出前面说的待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9 21:38
你好: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根据*的该规定,工伤认定是非常困难的。
2、不是工伤的话社保这块只能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医疗这块的费用。
3、不能认定工伤也不是其他的伤害事故,那只能认为是意外事件,只能自己承担其他费用了。可能企业出于人道会提供一些帮助费,但是法律上没有强制力。
4、法律规定的确实有些莫名其妙,但是目前只能如此。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9 21:38
1、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不属于工伤
2、不能得到工伤赔偿
3、单位只会给一些慰问金
4、家属可以得到一些抚恤金和丧葬费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9 21:39
如果和工作无关,超过48个小时死亡的,很难认定为工伤。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09 21:39
工伤是在工作中受伤那才叫工伤
有高血压的人就不应该加夜班,也不能爬多高的地方干活。
没带药不说,就怕是救都没人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