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的殖民教育形成了哪三种不同的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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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09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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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2-03 18:34
来自欧洲的殖民者,最早以天主教徒居多,但随着殖民活动在整个美洲地区的扩展,新教徒开始占大多数,而且这些新教徒,大都居住在北美地区。他们把新教文化带到美洲新*,并与北美殖民地的现实结合起来,创造了一种新的美洲文化。当然,这种文化的最后形成,有待美国民族国家的建立。北美新文化的形成,是与北美殖民教育密切相关的。
北美主要是英国的殖民地,北部名为新英格兰,大都是加尔文教徒即清教徒;中部殖民地,名为新荷兰,这里的殖民成分较复杂,各种宗教信徒都有,新教徒仍居多数;南部殖民地,大都是英国国教的信徒。从总体上看,这三部分殖民地的居民都受过欧洲新教文化的熏陶,给美洲带来了相同的礼仪、信仰和习俗,这是未来形成美利坚民族的基础。然而,由于教派的不同,所生活的社会环境不同,所以在170多年的殖民生活中,北美形成三种不同的教育模式。
①新英格兰殖民地的教育
北美殖民地最早没有学校教育,一般实行学徒教育。大部分儿童都是没有文化技术的劳动力。他们必须跟师傅或那些训练他们的人作学徒。受训的儿童都得到衣食和接受职业教育。受教期间,除学专业知识之外,还要学习读书和写字,以及一般的宗教知识。1642年,马萨诸塞殖民主义立法机关,通过了一项普遍教育法,要求所有的父母负责教育子女读写知识和了解殖民地的主要法律,通晓教义问答和学会一门手艺。
在学徒教育的基础上,又进一步发展为乡镇学校教育。
1647年,马萨诸塞海湾殖民地*和总法庭颁布了《老骗子撒旦法》,它又被称为“美洲公立学校体系的基础”的文件。这个法律指出:
“这是老骗子撒旦禁止人们掌握《圣经》知识的主要计划。在开始,他让人们用一种罕为人知的语言,到后来他让人们从这种语言中得到劝诫(如此,至少原始的真意被类似圣徒的骗子的曲解给遮盖了)——旦结果,学问不会埋葬在教会神父和公民的坟墓里,上帝会帮助我们。
“所以命令:在管辖范围内的每个乡镇区,有五十户时就要指定一人教所有儿童读和写。教师的工资由家长、保收人或居民们支付,但主要部分由税收支付。乡镇*指令,要提供补助,使家长支付的钱数不能超过其他乡镇。
“又命令;每乡镇增加到一百户时,要设立一所文法(拉丁)学校,教育青年,适合哈佛大学的需要。假如哪个乡镇不能做到这一点,超过一年,它要给附近学校五英磅,一直到它实现了这个命令。”
根据法令建立起来的乡镇学校,由乡镇行政管理委员会具体管理。乡镇学校,实际上是市民教育。支持、控制和管理学校的是市民,而不是教士。学校雇佣的教师、学年的长短、学费的价格、教师和助教的工资,以及提高工资的方法等问题,都是乡镇会议所考虑的问题。在乡镇会议上每个市民都有投票权。
乡镇学校一般全年开课,冬季每天七小时,夏季每天八小时。教室一般设在教师家或为此而添置在教师房子外的屋子里。设备不足,儿童坐在长板凳上,教师则站在一张粗糙的桌子旁。这些学校主要是面向男孩的。但有时也允许女孩子上学。在个别情况下,男孩和女孩一同上课。在一般情况下,女孩与男孩在不同时间里上课。例如在夏季,当男孩玩耍时或进行娱乐活动时给女孩上课。
教师工资较高,又受尊重。教师一般年薪是二十英磅。但这仅是乡镇*最高工资的四分之一。拉丁语学校的教师的工资高得多,一般年薪在四十到六十英磅。
乡镇小学的阅读教材是《新英格兰初级读本》。这个读本有两个突出特征,一是极力宣传新教教义;二是着力宣传人文主义思想。例如:
“没有学会A、B、C的他,
将永远是个傻瓜;
学会课本的他,
很快就会找到金银荣华”。
乡镇学校包括乡镇小学和拉丁语学校。一小学如前所述,而拉丁语学校与西欧的文法学校雷同。一般人家的子女读完小学和中学就去就业了。只有少数富有之家的子弟才进入大学深造。这些富家子弟,通常到欧洲名牌大学学习。但殖民当局为了自己造就高级人才,也决定创办高等学校。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建立的。
1636年,马萨诸塞总*投票通了投资四百英磅创办一所大学的决定。第二年,总*决定将这所大学建在牛维敦。1638年乡镇会议把这所新大学命名为剑桥大学。同年,清教徒牧师约翰·哈佛死于查理斯顿。他死前决定把780英磅和260本书赠给剑桥大学。出于对这位赠赐者的感激,创建者们把这所新建大学又命名为哈佛大学。
学校于1640年开办,1642年第一届毕业生出校。大学的控制权掌握在监督委员会的手中,委员会是由殖民地最著名的牧师和外行人组成的。实际上,管理学校的是校长和职员,他们都是清教徒。
哈佛大学的课程是由英国剑桥大学的毕业生邓斯特提出来的。他把欧洲教育发展的三种倾向归结在一起,即中世纪的七艺、人文主义者提倡的古典文化、以及新教教育。
继哈佛大学之后,耶鲁大学于1701年建立。
②中部殖民地的教育
北美中部地区在1607年到1664年处在荷兰殖民主义者的统治之下。1664年之后便转归英国统治。这块殖民地上的居民有荷兰人、英国人和法国人,他们都是新教徒。1664年荷兰人罗兰森在新阿姆斯特丹(纽约)创建了第一所学校。1665年,英国殖民地*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殖民教育的发展趋向。儿童一定要由父母或由社会团体进行学徒训练;并规定学校教育也留给私人或慈善团体去管理。这是英国本士教育*在这块殖民地上的贯彻。
在这种教育*的指导下,各种各样的学校形式在这里出现,这是高水平的自由教育。
③南部殖民地的教育
南部殖民地对青少年进行教育的重要形式是私立学校。一般说来,由教会或殖民地当局批准的教师可以开办学校。教师自己收学费,教读、写、算知识。这样的学校通常称“小学校”。进入私立学校的学生大多是中等阶级家庭的子女,以及教区或慈善家提供学费的贫民子女。
南部殖民地的上等阶级的子女一般都接受家庭教育,由他们的家长聘请家庭教师。常常两个或更多的家庭合资雇佣一个教师,让教师轮流授课。学生开始学习基础知识,然后学习拉丁文、希腊文、法语和其他高深知识。其他课程根据家长的要求和教师的能力而定。除了智力培养外,学生还要向教师学习上等阶级的礼仪、风度和道德。南方殖民地最为流行的教育方式是把儿童送欧洲去接受教育。这当然是上等阶级要做的事。在上等阶级人士的眼里,美洲最好的教育也不如欧洲的教育好,只有欧洲的教育才能满足他们的需要。另有一些人,先让其子女接受家庭教育,在完成小学和中学学业之后,再到英国或欧洲*上大学。南部殖民地由于都信仰英国国教,人们无论在精神上,还是习俗上都是英国式的。他们与北部和中部殖民地的居民相比,故土之情要深厚得多,与宗主国的文化和教育联系也自然密切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