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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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2 22:55
随着柳州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市民加入到房产消费的行列当中,不少市民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不少的问题,从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整理如下。
一、贷款额度:
(一)职工在柳州市区、柳江县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限额为40万元;职工在鹿寨县、柳城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限额为30万元。
(二)单身职工或已婚职工夫妻中只有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柳州市区、柳江县购建自住房,贷款限额为25万元;在鹿寨县、柳城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购建自住住房,贷款限额为20万元。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后,贷款资金仍不足以支付所需购房款的,可向受委托的商业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二、职工所购建住房套数认定
对职工住房的套数认定,以职工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已结清的贷款)购建住房次数为准。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所购建住房视为首套住房;结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后,职工家庭可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建第二套住房,每个职工家庭可申请不超过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购建自住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的确定
职工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建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职工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建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四、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确认
第一次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相应的基准利率执行;第二次利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五、实行贷款额度与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挂钩。
职工在符合首付款比例的相应规定及具备还款能力的前提下,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额度还应结合借款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额度=借款职工及配偶从申请贷款时至法定离、退休年限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2+借款职工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余额
借款职工及配偶从申请贷款时至法定离、退休年限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标准×申请贷款时至法定离、退休年龄总月数
夫妻双方如一方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6个月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欠缴一方的住房公积金不列入公式计算。
职工及配偶均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市区、柳江县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按公式计算可贷额度小于30万元的,可按30万元额度申请;在鹿寨县、柳城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购建自住房按公式计算可贷额度小于20万元的,可按20万元额度申请。
单身职工或已婚职工夫妻中只有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市区、柳江县购建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按公式计算可贷额度小于20万元的,可按20万元额度申请;在鹿寨县、柳城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购建自住房按公式计算可贷额度小于15万元的,可按15万元额度申请。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10-18,当前相关购房*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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