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0:24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6:43
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区别是针对的对象不一样,享受相关待遇的条件不同,享受到的待遇也是不一样的,比如医疗保险的话,是只能报销医疗费,但工伤保险的话,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都是由工伤保险机构承担的。
1、工伤待遇和医保待遇针对的对象不同。医保针对的是病,且有规定的个人自负比例;工伤保险针对的是因工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或旧伤复发部位,或并发症的医疗费用,且按规定实报实销。
2、享受待遇的条件不同。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都达不到工伤保险规定的范围和比例。但发生事故伤害后,需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才能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3、享受待遇的标准不同。医保待遇中,个人需按比例承担相应费用,在治疗期间按病假处理。而工伤保险,因工伤发生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就有9项: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3)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4)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6)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7)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支付的有3项:治疗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8)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9)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扩展资料
没有参加工伤保险,不影响工伤职工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只不过参保的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支付;没有参保的由均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其实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可比性,如果属于工伤事故的话,用工伤保险已经报销了医疗费的情况下,就不可以再使用医疗保险报销了。参加工作以后,用人单位也有义务给员工买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6:43
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建立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劳动者和其他就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对于在职工作的劳动者来说,用于医疗方面的开支,性质上属于“劳动能力的修补所支付的费用”,因此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和原则与其他种类的社会保险也有所不同。 第一,医疗保险的统筹基金必须保证被用于承担参保人员在医疗方面所发生的费用,必须确能保证参保人员用于治病而不能移作他用。因此,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基金承担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方式主要是以免费医疗形式直接向被保险人提供服务,或者是参保人员凭治疗费用的单据向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报销现金的办法。而工伤保险基金也是社会保险基金,但是受伤人员一般不会在就医治疗工伤时享受免费的服务,而是要在治疗一个阶段,治疗费用数额相对固定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同时,受伤者的伤残等级(劳动能力受伤害的等级)一旦被鉴定机构确定,则受伤者还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拿到伤残补助,而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得到医疗费用承担的保障,却不可能得到任何的经济补助。 第二,即使实行了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还是会承担一定的医疗费用。例如,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是由参保人员自行承担的。而工伤保险也是社会保险,但是因为受伤人员是在工作中受伤的,属于因公负伤,所以受伤人员无须承担任何治疗费用。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9 06:44
1、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