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器官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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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3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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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5 06:27
参照以下: 各地的器官捐赠者可先向当地红十字会咨询后提出申请,但由于各种原因,并非每个自愿捐献者都能成功捐献。目前常见的捐献有:血液、角膜、肾、骨髓、皮肤、骨格、遗体等。中国红十字会根据各地医院规模、专业等设不同的器官库,比如:骨格库、骨髓库、角膜库等。 一,加入中华骨髓库的条件: 1,年龄为18-45周岁的中国公民. 2,身体状况良好,无可经血液传播的传染病:如乙型肝炎、丙型肝炎、艾滋病等。 3,在捐献地常住的.(志愿者异地报名可联系当地的红十字会) 4,亲人配偶不反对的.(避免配对成功后捐献者无法顺利捐献) 二,报名方式 1,电话报名:播打各地捐献热线,通过电话报上自己的姓名,地址,出生年月等. 2,邮寄资料:电话报名后,当地的捐献处会按照你所报的地址给你邮寄一份关于如何捐献造血干细胞以及如何去捐献的方法和地址. 3,去通知的地点做捐献:骨髓库会安排您在恰当的时间验血(5毫升),并将化验后的HLA(人类白细胞抗原)分型储存在电脑资料库中,供患者寻找配对。 此处要说明的是:加入中华骨髓库只是做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登记,并不代表马上就要捐献.直到有匹配的患者,才需要做下一步准备. 如何捐献骨髓 1.骨髓库会安排您在恰当的时间验血(5毫升),并将化验后的HLA(人类白细胞抗原)分型储存在电脑资料库中,供患者寻找配对。 2.初步配型,即供者和受者的HLA—AB相同后,骨髓库将通知您作进一步的验血检测,即HLA—DR的分析检测。 3.如果供者、受者的HLA配型完全相同,工作人员会向您详细介绍捐献过程,并安排作全身检查,供者健康检查合格者,将进行捐献。 4.捐献前每日注射一次生长因子,连续4-5天。由于注*生长因子,造血干细胞将大量繁殖,生长因子使骨髓释放出大量造血干细胞进入血液循环中; 5.造血干细胞通过血细胞单采技术获得,这与从血液中采集血小板的方法完全相同。血液从一个手臂静脉中流出,通过导管流入单采机中分离出造血干细胞,其它血液成分将通过导管和采血针流回另一手臂静脉,整个采集过程在全封闭的状态下进行,时间约3-4小时。 捐献时,您完全处于清醒状态,从您的手臂静脉中采集造血干细胞(总量为50毫升),通过血细胞分离机提取,将其余的血细胞回输体内。 6.您将很快恢复正常,由于不使用麻醉,您无需住院,在造血干细胞采集后1-2天,副作用(如:发热、过敏反应、骨骼轻度疼痛)将完全消失。 造血干细胞具有自我复制功能,捐赠造血干细胞后人体将在短时间内恢复原有的造血细胞数量。所以,人不会感到任何不适,对供者很安全。造血干细胞的供给者通常只要请半天假就能完成整个手术,不用作任何额外的休息和调养。 捐献骨髓=献血!就那么简单!献出你的爱心,重新点燃血液病患者生命之光! 各地捐献造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热线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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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5 06:27
器官捐献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或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为了表扬捐献者的无私奉献、遗爱人间的精神, 2008年5月8日,广东省红十字会在增城市万安园公墓设立了红十字纪念园,对于规范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引导民众移风易俗、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8年8月5日,英国卫生部发表声明,英格兰有望从2020年开始实施新的器官捐献制度,把现行的“告知同意”制改为“默认同意”制。[1]
截至2019年3月28日,中国已登记器官捐献志愿者116万余人,成功实现捐献2.2万余例,救治器官衰竭患者6.5万余名。[2]
中文名
器官捐献
外文名
Organ donation
捐赠范围
细胞捐赠、组织捐赠和器官捐赠
捐赠人
自然人的直系亲属
方式
无偿捐赠
捐献简介
什么是器官捐赠
器官捐赠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且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或者捐赠给医学院校用于医学教学。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也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或部分肝脏捐赠给亲属或配偶。
器官捐赠的范围
器官捐赠的范围包括细胞捐赠、组织捐赠和器官捐赠。
细胞捐赠
是指从一个健康人的体内提取有活力的细胞群,输入另外一个需要救助的人体内。临床上最典型的就是捐赠骨髓以救助需要骨髓移植的人。
组织捐赠
是指将身体的部分组织捐赠给那些需要救助的人。这些组织包括:皮肤、眼角膜、骨骼、肌腱、血管、神经等等。一位捐赠者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同时捐赠多种组织给那些等待移植的人。

器官捐献宣传
器官捐赠
就是将身体的某个仍然保持活力的器官捐赠给另外一个需要接受移植治疗的人或者医学院校。这些人的病情通常非常严重,而且已经不能用其他治疗方法治愈。20世纪60年代世界上已经成功地进行过心脏、肾脏、肝脏、胰、肺、小肠以及腹部多器官联合移植等多种移植。
植物人是否可以捐赠器官
植物人是由于脑部本身疾病或其他系统疾病引起的大脑功能丧失,但脑干功能依然存在。所以,植物人没有思维、记忆、认知、行为和语言能力,但有呼吸和心跳,而且可以有脸部动作。因此,植物人虽然丧失了部分大脑功能而暂时失去意识,但是不能捐赠器官。
捐赠种类
2009年4月20日,省红十字会和省卫生厅联合在广州召开广东省自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启动会。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徐火周、省卫生厅副*廖新波出席会议,来自广州、深圳等十个市的卫生局、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以及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方医院等14家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代表80多人参加会议。
深圳市红十字会和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截至2009年12月,我省共完成了50例器官捐献,成功拯救56位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至少40位失明患者重见光明,多位烧伤患者康复。
会上,省红十字会和卫生厅决定成立广东省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下设省器官捐献办公室、省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和省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对全省的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统一管理。
脑死亡
人体脑组织是由大脑、小脑和脑干三部分组成的。
脑干是人体的生命中枢,它控制着自体呼吸、心跳、血压等重要功能。人体一些部位的细胞在受到伤害后可以通过再生来恢复功能,脑细胞则不同:一旦坏死就无法再生。

绝症少年捐献全身器官
当一个人的脑干遭受无法复原的伤害时,脑干就会永久性完全丧失功能,以致呼吸、心跳停止。随后,身体的其他器官和组织,也会因为没有呼吸和心跳而逐渐丧失功能。临床上所指的脑死亡,就是指脑干死亡。
21世纪以来,由于医学技术的进步,当一个人发生脑死亡时,医生可以借助呼吸机和药物来维持他的呼吸、心跳和血压等生理功能长达两个星期。但一旦撤除这些辅助设施,他/她就无法进行呼吸,心跳也会随着停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特殊疾病,除了脑细胞发生死亡之外,身体其他部位的器官和组织依旧是健康的。
传统判定死亡
传统判定一个人死亡的标准,就是永久性的心脏停跳、呼吸停止以及瞳孔对光反射消失。在心跳、呼吸停止以后,身体其他部位的组织和器官,都将因得不到氧气与养分的供应而失去功能。[3]
器官移植
什么是器官移植
器官移植是将某个健康的器官通过手术或其他方法放置到一个患有严重疾病、危在旦夕的人身体上,让这个器官继续发挥功能,从而使接受捐赠者获得新生。
移植医学的崛起
器官移植在20世纪以前一直是人类的梦想,在20世纪初期,医学界对治疗那些身体某个器官功能严重衰竭的人依旧束手无策。由于受种种客观条件的*,器官移植在当时只是停留在动物实验阶段。
到了50年代,世界各地的医生开始进行人体试验,但由于不能很好地控制移植后的排斥反应,器官移植的效果不尽自意。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诺华公司发明了免疫抑制药物--环孢素(新山地明)。环孢素的发明使移植后器官存活率大大提高,器官移植事业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这是本世纪尖端医学的重大成就之一。
哪些人可以接受器官移植
● 心脏
由各种原因导致的心脏衰竭的人,心脏移植是唯一的治疗方法。
● 肺脏
终末期良性肺部疾病的患者,经过传统内科治疗无法治愈,但估计尚有1-3年存活希望,可考虑进行肺移植手术来改善身体状况。

器官捐献用于医疗救助
● 肝脏
处于良性肝癌末期,无法用传统内科手术治疗的患者,肝脏移植是唯一的方法。
● 肾脏
当一些疾病对肾脏产生损害,肾脏不能发挥正常的生理功能时,就会逐渐发展为肾功能不全,氮质血症,其终末期就是尿毒症。挽救尿毒症患者生命的方法包括透析和肾脏移植。
● 胰脏
胰脏移植多数是与肾脏移植同时进行的,主要用于治疗晚期糖尿病、I型糖尿病、和胰切除后糖尿病。
除了上述,尚有患有脾脏、小肠、盲肠等多种疾病的人也可以通过接受移植手术获得治愈。
主要程序
1、接受来访或电话咨询 2、红十字会提供:
《致遗体捐献志愿者的一封信》
《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
《志愿者基本情况登记表》
3、受理志愿者填写完毕的登记表格,告知填写不完整或不恰当的地方
4、为填写合格的志愿者办理:

市民在填写器官捐献协议
《致遗体捐献者的一封信》《登记复函》
《遗体捐献登记表》(一份)
《荣誉证书》
《捐献卡》(随身携带用)
难点问题
现状
据统计,自1986年~2006年的20年来,上海市捐出了自己遗体的市民不足4000人。上海市全年死亡人数约10万左右,每年却只有300人志愿捐献遗体,百分比仅千分之三。然而,在全国和上海的遗体捐献登记者中,真正捐出遗体的比例却较小,约占登记者的15%左右。
虽然中国在器官移植技术领域虽然已达到世界水平,但有关器官捐献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还是制约了器官移植临床救治工作和移植医学的发展。
原因
伦理观念的影响
传统中国是个伦理社会,古代社会的一般道德准则是将死者入土为安。到了新世纪很多地方的人依然墨守成规,固执的遵循着那些旧习俗。很多人对于捐出亲属或自己的遗体,感情上很难接受。
利益观念的影响
器官捐献作为一种公民自愿履行的善行,只许捐赠,不可买卖。完全是无偿和公益的,于是一些人就会想“捐献器官给他自对我有什么好处和收益呢” 。
社会观念的缺失
中国人重自我,轻社会,私民、小*识根深蒂固,社会责任感差。在人们心目中,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陌生他人的漠不关心的观念根深蒂固。

捐赠器官
外界观点
孙少玲(汕头市红十字会秘书长)
按照有关的规定,红十字会组织承担着自愿器官捐献咨询和登记等工作,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红十字会根本无法联系到接收捐献器官的单位,因此器官捐献在一定程度上难免成了空谈。
其实,随着市民公益意识的不断提高,时常有人到红十字会咨询有关器官捐献和遗体捐献的事宜,不少临终的老人和重病患者明确表态愿意将遗体或器官无偿捐献出来,供教学科研或医疗救治所用,但最后都因为找不到愿意接受的组织和单位而作罢。当然,法律法规的出台和实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这需要*、相关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协作才可能实现。
郭晓妃(市民)
让生命在他人身上延续 :作为市民,对于器官捐献的相关知识、法律法规的确知之甚少。一方面,相关部门及媒体在这方面的宣传较少,很多人不清楚器官捐献的具体定义,例如哪些可以活体捐献、遗体捐献需具备什么条件等等;另一方面,现实生活中不少人的观念还是比较保守,对于死亡的亲人,多年的传统思想都是“入土为安”,崇尚土葬。

捐赠器官
后来,虽然人们逐渐接受火葬,但还是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等观念的影响,要求在保全肢体的情况下进行火化。要将亲人的尸体进行解剖,或者捐献出有用的器官去救治他人,许多人一时半会心理上还无法接受。
个人觉得,这需要媒体的进一步宣传,让人们真正体会到将死亡亲人有用的器官捐献出来去救治他人,实际上是使亲人的生命在他人身上得到了延续,是功德无量的行为。
各国成就
瑞典
越来越多的瑞典人对身后捐献器官态度积极。据瑞典《每日新闻》发表的一项调查显示,2006年在瑞典进行了136例器官捐献手术,这是1991年以来手术数量最多的一年。这是一个积极的趋势,表明公众对器官捐献的意识增强了。
长期以来,在瑞典进行的器官移植手术一直徘徊在每年100例左右。拥有器官捐献方面的知识非常重要,尤其是对那些未曾作出选择的患者,用知识说服他们的家属,效果要好得多。21世纪以来,患者家属对器官捐献的了解明显增加,许多家庭成员公开谈论这个问题,这对作出积极的决定有很大的帮助。
根据瑞典器官捐献法,如果死者生前没有作出选择,是否捐献器官将由死者家属决定。自2003年起,瑞典*投入了2700万瑞典克朗,加强对自愿捐献器官的宣传和教育。对于已经病危的患者,医院专门配备从事器官捐献的*和医生,对病人和家属做工作。通过这一投入,高危病人同意捐献器官的比率增加了30%。
在瑞典900万人口中,有150万人愿在国家器官捐献登记册上登记,没有登记但对器官捐献态度积极的人可以随身携带器官捐献卡。自1964年瑞典进行第一例肾脏移植手术以来,瑞典在器官移植领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德国
德国每年约有1000多病人因不能及时得到器官捐献而死亡。德国每年的器官捐献量不到实际需要的20%。2005年德国进行了2100例肾移植手术,但同年新增同类病人超过2700人。从德国的*调查看,超过80%的自对器官捐献持积极态度,但只有12%的人真正取得捐献证书。
通过实践来看,是否具有捐献证书并不是唯一的问题。有55%的医院没有按规定将持有捐献证书的潜在捐献者的情况及时转达给器官捐献中心,因为这些医院担心在操作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不能得到足够补偿以及怕麻烦。为此,德国国家伦理委员会建议应有相应的配套措施。

捐赠器官
有鉴于此,德国考虑修改器官捐献法。德国于1997年通过的关于人体器官捐献的法律规定,本意是提高人体器官捐献数量,到21世纪初这个目标并未实现。其原因并不完全是医疗系统能力不足,法律缺陷也是造成捐献数量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该委员会建议实行一种新的捐献模式。
德国伦理委员会建议,首先要在全国开展宣传解释工作,然后由国家出面,系统地要求所有公民回答其是否同意死后捐献器官的问题。公民本人同意或不同意捐献器官的决定,可记录在其医疗卡及驾驶证的数据库中,公民有权随时改变自己的决定。如果公民不作明确表态,那么他将被告知,在其死后适用“不反对即同意”的原则。原则上,医务人员可以认为死者默认同意捐献器官,如其亲属不明确反对,医务人员即可摘取其器官用于捐献。
美国
尸体器官捐献
在美国,所有尸体器官捐献工作均由OPO(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器官获取组织)完成。据2004年统计,全美有59个OPO,其中50个为独立组织,不依靠于医院或相关研究机构,其余9个则依托指定医院。所有OPO均由健康和自类服务秘书处(The Secretary of Health and Human Services)指派,并对联邦*负责,同时也是国家器官获取和移植网络(OPTN)的一员。
OPO需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在医院建立良好的器官捐献氛围,一方面向医务自员及医院管理层宣传如何确认潜在的捐献者、如何获得捐献者本人及其家属的同意以及器官获取前的保护措施等;另一方面还要与ICU、神经外科和神经内科的专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器官捐献的顺利完成。
OPO还要负责与捐献者家属进行沟通,以使其同意捐出捐献者器官。在美国,捐赠者死亡后,约42%-69%的家庭同意进行捐赠;但如果捐献者生前曾登记愿意捐献器官,家属的同意率可升至95%-100%。
活体器官捐献
2001年,美国活体器官捐献数量(6618例)首次超过尸体器官捐献(6182例);2002年,虽然活体器官捐献数量仍高于尸体器官捐献,但增长幅度减缓,活体肾移植增幅为4%(2001年高达11%),但是活体肝移植和活体肺移植数量明显下降(与2001年比降幅分别为31%和36%)。2005年,尸体器官捐献(7593)再次超过活体器官捐献(6902例)。
捐赠器官
活体肾移植是活体器官捐献的主体,2002年为6240例,占全部活体移植的94%,2005年为6571例,占全部活体移植的95%;2002年,活体肺叶移植25例和肝移植362例,较2001年(活体肺移植49例,活体肝移植519例)均显著减少,可能与媒体对供体死亡案例进行报道有关。2005年,活体肺移植和活体肝移植数量进一步减少,分别为2例和323例。
所有活体捐献均以成年人为主(>99.9%),不提倡进行18岁以下儿童的器官捐献。1993年-2002年共实施35例18岁以下活体肾脏捐献,在活体器官捐献中所占比例小于0.1%。而活体移植中,亲属间的器官捐献占主导地位(>80%),但不容忽视的是非亲属间器官捐献比例正在逐年上升。
中国
2007年1月20-22日在广州召开的《中国首届国际标准器官捐献及分流系统联席会议》上进行了一项具有历史意义的活动。中国首批“器官捐献卡”首发仪式。器官捐献卡英文名“Donor card”,全称为器官、眼角膜志愿捐献者随身携带卡。上面有申请人签名、联系方式、直系亲属姓名及紧急情况下的联系方式,器官捐献机构联系人电话,相关网站及发放单位等信息。以便万一持卡人意外身亡,此卡可以作为当事人身前已表达过器官捐献意愿的证据。
管理人员可以按卡上的序号登录网站查询当事人的有关信息,以便即时与家人取得联系。是否捐献器官最终还要征得家属签字同意。中国目前有成千上万的终末危重患者和失明患者正在急切地等待人道主义救援。然而由于器官捐献系统工程缺失,使很多病人在等待中死去。
器官捐献卡是这个系统工程地第一工程。器官捐献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极小概率事件(百万分之一)。没有庞大的志愿者人群做基数(>1亿),每人每年百万分之一的小概率事件就不可能成就一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器官资源。所以项目负责人和捐献卡发起人陈忠华教授指出,其发放目标就是在第2个五年计划(2006-2010)内使中国捐献注册自数从总人口数的0.0%推广到50%,届时约有5亿人持有这种爱心卡。绝对数世界第一。
2018年9月21日,从第三届中国—国际器官捐献大会上获悉,截至2018年9月9日,我国公民器官捐献志愿登记人数达614608人,实现捐献19380例,捐献器官54956个。[4]
2019年2月28日,从2019年中国器官获取组织大会获悉,2018年,中国完成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6302例;全中国具备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共完成器官移植手术20201例,较2017年增加21%;捐献、移植数量均位居世界第二位。[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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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5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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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我行动不便
想捐赠我器官
回答器官捐献在当地的红十字会申请。流程:1. 咨询。捐献者首先应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情况。2. 登记。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有关器官或组织 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 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3. 签字。捐献者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4. 时间。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 后,以最短的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5. 用途。器官的利用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人道主义救治病人,不可进行其他营 利性使用。
像您这么有爱心的人不多了
好人会有好报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5 06:28
第一,由志愿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红十字会填写器官捐献自愿书,并指定捐献执行人。
第二,当潜在捐献状态出现后,省级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会派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评估。
第三,当捐献志愿者生命垂危达到待捐状态后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确认捐献。
第四,捐献者经所在医院确认死亡后,由器官捐献办公室通知器官获取组织获取器官。
第五,器官捐献办公室根据器官分配与共享原则对捐献器官进行分配。
第六,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后的遗体,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并协助家属处理善后事宜。
第七,器官捐献办公室建立纪念碑、纪念网站等供亲属缅怀和纪念捐献者,弘扬奉献精神。
第八,对家庭贫困的捐献者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困难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