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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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3 10:09
三项经费为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在一定比例内准予扣除。
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
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