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2 03:57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24 02:20
8月23日,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发布《关于促进阳新县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优化预售资金监管、实施购房补贴等十条措施。
促进住房消费:发补贴、扩大公积金贷款范围
《通知》提出,实施补贴*。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期间,凡在阳新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经治工办处理和享受拆迁、棚改*的除外),凭购房备案合同,已通过网签的购房户,购买70平方米及以下面积房屋的补贴5000元;7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补贴8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补贴12000元。
文件显示,阳新县将扩大公积金贷款范围。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该县购房的,均享受与该县缴存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同时,该县将落实“新阳新人”*。对于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的“新阳新人”,购买首套住房时,单职工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购买二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职工缴存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购买二手房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该*有效期至2023年6月10日。
金融端:差别化信贷*、放宽贷款逾期处理
文件显示,实施差别化住房利率和首付*。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应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以下20个基点;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市场变化,相应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首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对在该县城区已有一套住房但已结清购房贷款,再次申请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款*。
放宽贷款逾期处理*。2022年12月31日前因疫情影响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不作逾期处理届满后,贷款职工应当归还全部应还未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并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正常履行还款义务。
对受疫情影响失去收入来源的群体,金融机构对其存续的个人商业住房贷款,采取合理延后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还本等方式调整还款计划。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
收购库存商品房、优化资金监管
同时,推进棚改拆迁房屋置换工作。按照棚改工作有关精神,继续加大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从城区库存商品房中收购价格合理、面积适中的房屋用作棚改拆迁置换房源,加快去库存。
针对房企,阳新县还提出,优化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在购房人缴交的定金、首付款、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和其他形式的购房款等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部存入监管账户的前提下,对信用记录良好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允许企业通过银行保函形式替换同等额度的重点监管资金,最高可替换至重点监管资金的50%。
合理供应商住用地方面,稳定住房用地供应,加强新供商住用地总量、节奏、布局和商住比例的管理。对全县城区的经营性用地实行统一管理,有序出让。妥善处理好商业区和住宅区的关系,严禁出现商住一体的开发模式。合理*居住用地投放,多投放商业和公共设施用地。
推行“交房即交证”。引导购房人申请新建商品房预告登记时同步申请转房屋所有权登记,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对实行“交房即交证”的房地产企业予以信用加分。
加强物业管理,提升居住品质。提升新建小区物业服务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完善小区绿化、幼儿园、停车位等配套设施的规划布局,改善居民居住体验,提升居住品质。城区新建小区力争全部达到智慧物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