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1 03:56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07:42
如果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的规定的,是有法律效力的。
劳动合同附加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应的,只要是在双方自愿且符合劳动法要求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一旦双方签字认同,如果出现违约情况,另一方都可以用此为依据,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诉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对于职工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是有着法律效应的,只要该补充协议是在双方共同协商,并且自愿的态度,以及补充协议符合劳动合同法中的条例规定,那么该补充协议是能够收到法律保护的。而且对于该补充协议,其作用于劳动合同的正文是有着同等法律约束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