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9-23 05:04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8 02:21
您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先协商如何来承担债务,协商一致的,女方也可以不用还。
因为在没有特殊情况下,在婚内为共同居住而购买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负的债务也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承担首先由当事人协商,协商一致的,女方也可以不承担房子的债务,协商不成的,可以到*起诉,由*来做出判决。*会结合你们的房产归属情况和其他财产分配情况,来综合认定债务的承担问题。
希望我们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26 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 1064 条 :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18 02:21
这个债务应该算夫妻的共同债务,但是,离婚的时候两个人需要共同协商分配这个房子的,因为房子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两个人协商需要女方承担还债的,女方就需要按照协议承担还债的义务。如果两个人协商不用女方还债,自然女方就不需要承担还债的义务。主要是以离婚协议为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