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3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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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0 14:26
法律分析:1970年开始实行计划生育*。1973年明确了“晚、稀、少”的方针,经过逐步发展,*明确要求,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生育间隔3年以上。1980年9月,**、*提出,要普遍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