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东外地买了个人的养老社保,现在想转入广州的公司买社保,需要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01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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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3:04
职工社会保险转移需要的手续如下:
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基金转移手续,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办理接续保险手续,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所需要的材料:
《申请书》;
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21 03:04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省内转入
服务对象
个人 单位
办理条件
(一)跨省流动就业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
3、经县级以上级*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二)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
1、申请人在广州市就业继续参保后;
2、申请人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缴交基本养老保险的最后参保地为广州市。
办理程序
一、养老保险跨省转入: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同时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帐户联系函/回执》。
2.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一般帐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临时帐户《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帐户联系函》的回执),已联网的地区通过部转移平台或邮寄的方式向申请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
3.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或《回执》后办理转出业务,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转交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并转移基金。
4、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移信息表》和基金审核无误后,为申请人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5.申请人到各区社保经办前台查询并打印《广州市社会保险转入确认表》,或可通过社保网查询及打印。
二、养老保险省内转入:
1.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同时提交《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2. 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通过省转移平台上传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
3、广州市各区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审核无误后,为申请人办理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4.申请人到各区社保经办前台查询并打印《广州市社会保险转入确认表》,或可通过社保网查询及打印。
所需材料
一、养老保险跨省转入:
1、填写《申请转入参保人员基本情况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通行证、护照、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等;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加盖业务公章近期打印的(一般帐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临时帐户《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帐户联系函/回执》);
4、申请人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
二、养老保险省内转入:
1、填写《申请转入参保人员基本情况表》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通行证、护照、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等;
3、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加盖业务公章近期打印的《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原件。
*备注:
养老保险转入过程中,如申请人存在两地重复缴费办理退款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如申请时不提供,则办理转入时需提供):
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具体包括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通行证、护照、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等;
②填写《异地转入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处理意见书》;
③提供申请人本人如下任一账户信息材料:
a.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
b.工行、农行、建行、中行、农商行、邮储银行通存通兑结算存折或银行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如为银行卡,还需提供银行开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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