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7-02 14:57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7 21:30
建筑劳务公司与工人之间,是法人、组织与个人的关系,通常情况下是签劳动合同。当然对于临时雇佣的人员只是为了短时间内获得一定的劳动成果,互相之间的关系达不到劳动合同的条件,这时候是签订劳务合同,工人提供劳动,劳务公司提供相对应的报酬,彼此再无其他关系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7 22:48
法律分析:需要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28 02:14
如果是建筑劳务公司的话,对工人签的肯定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如果是公司嗯的话,那肯定签的是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