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2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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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14 01:36
合伙制度有设立灵活运作方便的特点,但却由于其无限责任性而不能为大公司企业及高科技高风险产业接受。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仅以出资额为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是有限合伙最典型的特点和最大的价值所在,有限合伙制度基于其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统一而兼具合伙与公司的优势。
1、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有限合伙人参与,有限合伙人多为资金主要提供者,但仅对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则需承担无限责任;经营管理制度,即在有限合伙企业中,仅有普通合伙人可以参与管理,有限合议或咨询,没有决定权。
2、由企业章程或有限合伙协议作出规定,普通合伙人虽出资少但应承担更多风险故享有较大的利润比例,有限合伙之间则以出资比例分配应得利润,其他制度,包括企业名称中应包含有限合伙字样,合伙人退伙规定,变更规定,解散制度等。
扩展资料
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有限合伙。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应当遵守法律关于普通合伙的合伙人执行事务的规定,其具体办法由普通合伙人协议决定。
为了激励合伙事务执行人的积极性,搞好合伙事务运营,有限合伙协议可以确定给予合伙事务执行人一定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无权执行合伙事务,这是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体现。